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自2012年2月至2013年6月对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贡山县审计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贡山县审计局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建于贡山县茨开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78.3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79.46平方米,7层框架结构,楼高23.95米,项目总投资188.86万元。设有视频会议室、档案室、微机室、办公室等业务用房,工程于2010年9月25日开工建设, 2011年9月2日完成竣工验收,2011年10月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按要求执行了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业务综合楼的建成有效地改善了县审计局的办公环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工程结算书编制不合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业务综合楼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备案。
㈡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手续。业务综合楼项目立项后,未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执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批手续。
㈢工程结算书编制不合规。县审计局委托县住建局定额站编制的业务综合楼项目主体工程结算书采用定额计价,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规定。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责成贡山县审计局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建设手续。
审计建议:
㈠加强对建设资料的管理,尽快组织人员及时将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防止重要工程资料丢失和损坏,并按规定办理资料移交工作;
㈡根据工程竣工决算审定情况,及时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按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及时入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贡山县审计局高度重视此项审计工作,按照审计建议,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进行备案,对其他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