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3年3月至5月,对怒江州公安局(以下简称州公安局)科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州公安局科技综合大楼位于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赖茂新城区内,项目占地面积14亩,总建筑面积13930.44平方米,框架结构。项目主体工程于2008年4月20日开工,2010年6月20日竣工,2010年7月2日通过终验,2010年7月20日怒江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备案。院场、室内盆景绿化工程于2011年1月12日验收合格。智能化系统工程于2010年3月3日开工,2010年6月2日竣工,2010年7月2日通过终验。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项目开工以来,州公安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签订了相关的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和监理直接委托,签订相关的合同,明确设计、监理,施工三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顺利建成工程建设项目,改善了州公安局办公条件。但存在工程结算价款多计、建设资金没有及时到位、超概算建设等需要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工程结算价款多计99.52万元
州公安局科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结算书中因多计工程量、材料单价调整不合规定、人工工资未按规定计取等原因,形成多计工程款 99.52万元。
㈡项目资金缺口2239.84万元
截至2013年5月9日,州公安局科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915.18万元,完成投资6155.02万元,项目资金缺口2239.84万元。
㈢超概算2062万元
州公安局科技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批准工程概算409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6155万元,超概算2062万元,超概算50.38%。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责成州公安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项目资金缺口的问题,建议州公安局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请求予以解决;对超概算问题,责成州公安局向原批复部门重新审批。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州公安局要根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情况,及时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结清工程建设造成的债务,按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及时入账;要及时将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防止重要工程资料丢失和损坏,并按规定办理资料移交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公安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严格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情况执行;资金缺口的问题,经州公安局不懈努力,多方争取,该项目已纳入“‘十二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并于两年内下达完相应建设资金,2013年8月已下达州公安局建设资金500万;超概算问题,州公安局承诺在今后的基础设施工作中严格按照立项报批程序办理各项建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