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由于投标报价中工程利润费率未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未按规定计取、多计不锈钢栏杆、错套定额子目、土石方工程未按独立土石方工程计算等原因,形成多计工程价款212 866.13元,其中:业务办公楼附楼、联廊工程 28 127.15元;业务办公楼签证增减部分工程83 110.51元;业务办公楼三通一平及附属工程12 399.44元;业务办公楼三通一平及附属增减工程48 275.02元;业务办公楼室外附属工程40 954.01元。
㈡业务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未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执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批。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要求怒江州财政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的问题,鉴于业务办公楼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本次审计不作处理。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怒江州财政局要根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情况,及时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结清工程建设造成的债务,按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及时入账;要及时将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防止重要工程资料丢失和损坏,并按规定办理资料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