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7月9日对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州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州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建设工程位于怒江州府六库江西片赖茂新城区。新建设的审判大楼项目占地约5.9亩,建设内容包含大楼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空调工程,建筑层数为地上八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488平方米,业务用房及地下停车场12012平方米,主体部分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工程于2009年9月14日开工建设,2011年4月12日竣工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项目开工以来,州法院严格按照基本
建设程序要求,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签订了相关的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和监理直接委托,签订相关的合同,明确设计、监理、施工三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顺利建成工程建设项目,为改善州法院办公条件,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审计也发现多计工程款、项目资金缺口等需要纠正和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多计工程款958 213.38元
在对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结算书中因多计工程量、材料单价调整不合规定、人工工资未按规定计算、智能化工程预留金计费不符合规定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958 213.38元。
㈡项目资金缺口13 875 631.39元
经审计,截至2012年7月9日,州法院到账资金44 033 774.99元,扣除借款10 000 000.00元外,实际到位资金为34 033 774.99元,实际完成投资47 909 406.38元,资金缺口13 875 631.39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要求州法院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对项目资金缺口的问题,建议州法院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请求予以解决。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州法院要根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情况,及时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结清工程建设造成的债务,按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及时入账;要及时将工程建设全过程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防止重要工程资料丢失和损坏,并按规定办理资料移交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法院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严格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情况执行。资金缺口的问题,州法院正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请求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