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州直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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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98-2011-08078
发文机构
怒江州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1-01-14 09:15:00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0年第12号

(总第19号)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办公室





 

主办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通讯地址:山水蓝岸怒江州州级行政中心

邮政编码:673100

    话:法制综合科(0886)3888523  办公室(0886)3888521






州直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年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怒江州审计局对州直至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的财政性抗旱资金和物资、各类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接受的抗旱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共产党员“特别捐献”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入秋以来,我州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灾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旱救灾工作,关心灾民的生产生活,及时下拨抗旱救灾款物,支援灾区人民抗旱救灾;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纷纷伸出援手,踊跃捐赠共渡难关。为确保抗旱救灾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安全完


整、合规有效、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怒江州审计局对州直抗旱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拨付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二、审计结果

㈠抗旱救灾资金接受、拨付、结余情况

止,州直共接受上级财政投入和接受捐赠的抗旱救灾资金合计

13 019 612.23元,其中:上级财政拨入救灾资金4 770 000元(民政资金900 000元、农业资金520 000元、林业资金750 000元、水利资金2 100 000元、教育资金500 000元),上级部门补助1 472 000元,抗旱救灾捐款6 757 612.23元(省属企业捐款3 500 000元、慈善总会捐款500 000元、单位、企业职工和个体捐款1 695 445.80元,党员特别捐款1 002 046.63元、共青团捐款60 119.80),单位自行安排20 000元。

支出合计7 476 981元,其中:拨付四县5 226 724.00 元(泸水县1 610 852 元、福贡县930 922 元、贡山县755 000 元、兰坪县1 929 950.00元),州级部门拨付下属单位860 000 元,本级支出1 390 257.00元。

资金结余5 542 631.23元,其中:州财政局结余3 000 001.13元、州民政局结余500 000元、州红十字会结余20 871.30元、州水利局结余1 428 480元、州林业局结余393 047.40元、州农业局结余200 231.40

抗旱救灾物资接受、分配、结余情况


    截至州民政局收到省民政厅下拨救灾捐赠大米15吨(1 000袋,30斤/袋)、金额48 000.00元,省石油公司捐赠大米9.6吨、金额30 720.00元,矿泉水415箱、金额10 375.00元;截至州红十字会收到省红十字会下拨救灾物资婴幼儿奶粉208箱,金额200 184.20元。

分配物资情况如下:泸水县大米340袋(每袋),婴幼儿奶粉60箱,贡山县大米330袋(每袋)、婴幼儿奶粉60箱,福贡县大米330袋(每袋)、婴幼儿奶粉70箱,兰坪县大米9.6吨、矿泉水415箱,婴幼儿奶粉10箱,贡山县独龙江乡婴幼儿奶粉4箱,州直婴幼儿奶粉4箱。

审计结果表明,救灾资金安排合理,接收的社会捐赠款物和“特别捐献”资金纳入统一管理、专户存储,救灾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抗旱救灾款物效管理、合理分配,为缓解旱情、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⒈州水利局挤占救灾资金9.7元;

⒉州财政局救灾捐款拨付不及时300万元。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审计已作出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水利局、州财政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州水利局对前期审计查出挤占救灾资金9.7元的问题,已调整账务,归还了挤占的救灾资金州财政局对救灾捐款


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已于将300万元分配到泸水、福贡、兰坪三县各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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