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民族中学综合教学大楼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八年七月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2月26日至2008年4月14日,怒江州审计局对怒江州民族中学综合教学大楼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怒江州民族中学综合教学大楼项目是怒江州人民政府2006年度向社会承诺的“十大民心”项目之一。该建设项目由怒江州教育局申请项目立项,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项目立项申请。批准项目建设规模8099.9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设计了普通教室、会议室、办公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语音教室、器材室等功能,是一幢集教学、办公、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教学大
楼。
该项目工程概算投资1 028.9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728.99万元,内部设施设备费300.00万元。建设资金由怒江州人民政府筹措800万元,怒江州教育局筹措200万元,不足部分由怒江州民族中学筹措解决。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怒江州民族中学综合教学大楼进行了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工作,综合教学大楼内部设施设备均由州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工程于2006年5月18日开工建设,2007年4月27日竣工投入使用。
二、决算审计结果情况
怒江州民族中学送审工程项目造价10 869 117.6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 922 545.63元,项目待摊费536 500.00元;教学设备家具费2 410 072.00元。
经审计审定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0 796 178.6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 849 606.61元;项目待摊费536 500.00元; 教学设备家具费2 410 072.00元。
送审建筑安装工程费7 922 545.63元,审计核减建筑安装工程费72 939.02元,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7 849 606.61元。
㈠未按规定计算人工综合工日单价,造成多计工程款 23 734.89元。
1.综合教学楼土建增减签证工程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应按24.75元进行计算,而送审的工程结算书中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以27.72元进行计算,多计工程费15 775.55元。
2.综合教学楼安装增减签证工程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应按24.75元进行计算,而送审的工程结算书中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以27.72元进行计算,多计工程费856.25元。
3.附属及1#2#天桥工程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应按24.75元进行计算,而送审的工程结算书中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以27.72元进行计算,多计工程费7 103.09元。
㈡砖墙设计变更未按实进行结算,多计工程价款 49 204.13元。
2006年6月4日,《综合教学楼图纸会审纪要》第7条“A-B轴、1-5、14-17轴楼梯间墙体要求用粘土空心砖砌筑,所有内墙用180厚粘土实心砖砌筑,所有外墙用240厚粘土实心砖砌筑”在进行结算时砖墙未按变更进行计算,多计工程价款49 204.13元。
根据国家计委、审计署、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六部委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及《怒江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项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予以调整”的规定,审计责令调整综合教学大楼工程多计工程款72 939.02元,在工程价款结算时向施工方抵扣。怒江州民族中学执行了审计决定。
三、项目评价
教学综合大楼工程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得到了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怒江州民族中学对工程建设严格把关,认真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总包制等建设管理条例,明确设计、施工、监理三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强调工程投资控制,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现了项目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消防也通过合格验收。
整个工程在设计形式、风格、功能、设备设施等方面采用灵活多样的空间处理手法,大楼端庄大方,建成后该建筑成为怒江州民族中学的标志性建筑,提升了校园的环境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