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2009年审计结果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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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98-2009-08079
发文机构
怒江州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09-12-29 17:18:07

                              福贡县财政支农资金审计结果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怒江州审计局200931242对福贡县2008年度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08年末福贡县总人口9.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9万人,占总人口数的90%,农民人均纯收入1063元, 200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4048万元,一般预算总支出32619万元,财政自给率6.2%。其中用于农林水支出3902万元,占总支出的11.96%,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2008年上级共下达福贡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500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福贡县委、县政府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2008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得到落实,资金拨付及时;支农资金的投入使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得到提高和改善,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未及时发放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75.5万元。

㈡违规出借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㈢未按项目计划实施项目,滞留财政扶贫资金122万元。

㈣未按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截留财政扶贫资金114万元。

㈤违规变更项目建设地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

建议要应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财政扶贫资金应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不能以任何理由套取、截留、挪用。要依法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到跟踪资金、跟踪项目,对套取、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核。进一步提高项目计划的严肃性和执行计划的自觉性,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不能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确需调整原计划项目的要完善相关调整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明确各部门责任,按规定组织实施和验收,对责任不清、管理不善、工程质量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的问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福贡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积极采取措施,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落实:2009531已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75.5万元发放到农户;违规出借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在审计期间归还了300万元,其余100万元已于2009531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截留财政扶贫资金114万元,已上缴财政;未按项目计划实施项目,滞留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县发改委已将项目资金拨付相关职能部门按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贡山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09224310对贡山县2008年度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贡山县2008年末全县总人口36075人,其中:农业人口29971人,占总人口数的83%,全县少数民族人口达34810人,占总人口数的96.5%2008年财政全供养人员2363人,农民人均纯收入1064元,地方财政收入为2653万元,财政总支出为25571万元,财政自给率为10.38%,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2008年上级共下达贡山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4925.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贡山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支农资金的投入使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得到提高和改善,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㈠滞留财政支农专项资金863万元。

㈡违规拆借财政扶贫资金173万元。

㈢改变财政支农资金用途10万元。

㈣变更建设项目计划,截留财政扶贫资金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

建议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依法加强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套取、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费用支出的审核。在项目实施中,要维护上级计划的严肃性和执行计划的自觉性,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不能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确需调整原计划项目的要完善相关调整手续。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贡山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积极采取措施,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从20096月份开始,逐月安排滞留的863万元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目前已将项目资金拨付职能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归还了拆借的财政扶贫资金173万元;改变财政支农资金用途10万元,已按计划拨付职能部门;变更建设项目计划,截留财政扶贫资金42万元,已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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