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30日:
1.全州共有低保对象9.559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0.4944万人,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2258.8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0651万人,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累计支出保障金24877.69万元。
2.全州共有特困人员2648人,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90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258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968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2650.41万元。
3.全州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0605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92.55万元,平均救助水平为724.36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