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31日:
1.全州共有低保对象9.719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0.5019万人,保障标准为735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757.5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218万人,保障标准为6408元/人·年,累计支出保障金8275.4万元。
2.全州共有特困人员0.2598万人,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81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217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956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870.61万元。
3.全州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564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513.8万元,平均救助水平为679.27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