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9月30日:
1.全州共有低保对象9.827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0.5216万人,保障标准为735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2354.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3055万人,保障标准为6408元/人·年,累计支出保障金24442.96万元。
2.全州共有特困人员2544人,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88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156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956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2481.49万元。
3.全州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0314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2162.49万元,平均救助水平为713.36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