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3月31日:
1.全州共有低保对象9.768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0.5354万人,保障标准为728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789.0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9.2326万人,保障标准为6048元/人·年,累计支出保障金7995.47万元。
2.全州共有特困人员0.2439万人,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81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058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947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810万元。
3.全州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958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611.99万元,平均救助水平为769.02元/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