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1月,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0.5345万人,保障标准728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2831.23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9.0826万人,保障标准6048元/人.年,累计支出保障金27735.38万元;特困人员2409人,其中,集中供养376人,分散供养2033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47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2779.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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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1月,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0.5345万人,保障标准728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2831.23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9.0826万人,保障标准6048元/人.年,累计支出保障金27735.38万元;特困人员2409人,其中,集中供养376人,分散供养2033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47元/人.月,累计支出保障金2779.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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