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大民生保障政策,确保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精准施救,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7月24日-27日州民政局段勇副局长带队到县(市)民政局、易地搬迁安置社区、乡村等基层一线开展宣讲活动,把政策送到田间地头,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宣讲从《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制定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特点及亮点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解读。把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标准和监管体系为基层民政干部讲清楚说明白,让基层民政干部充分认识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工作,是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全面推进怒江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出现大规模返贫的主要抓手,是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的重要内容。


并对下一步我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要求,一要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各县(市)民政部门要全面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通过线下走访排查核实、线上分析比对方式,宣传引导群众主动申请。二要严格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各县(市)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低收入人口直接认定和依申请认定的工作要求,加强与各部门数据比对,确保入库人员认定程序规范,数据真实精准。三要落实低收入人口救助政策。低收入人口救助以满足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实际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四要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市)民政部门要积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各类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要大力开展面向基层经办人员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协理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五要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各县(市)民政部门要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救助措施的意见。加强服务热线值守接听,及时回应、受理困难群众诉求。推广社会救助移动端申请和在线全流程办理,提高救助及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