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4月底,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0.5360万人,保障标准70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1019.85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472.5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0424万人,保障标准5352元/人.年,支出保障金9749.5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9.45元;特困人员2324人,其中,集中供养368人,分散供养1956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1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96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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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4月底,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0.5360万人,保障标准70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1019.85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472.5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0424万人,保障标准5352元/人.年,支出保障金9749.52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9.45元;特困人员2324人,其中,集中供养368人,分散供养1956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1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96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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