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3月底,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0.5381万人,保障标准70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767.8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473.26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0247万人,保障标准5352元/人.年,支出保障金7317.13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9.59元;特困人员2322人,其中,集中供养368人,分散供养1954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1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726.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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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底,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0.5381万人,保障标准70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767.8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473.26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0247万人,保障标准5352元/人.年,支出保障金7317.13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9.59元;特困人员2322人,其中,集中供养368人,分散供养1954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1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726.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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