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2月底,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0.5417万人,保障标准70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513.28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473.37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0508万人,保障标准5352元/人.年,支出保障金488.5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9.62元;特困人员2311人,其中,集中供养375人,分散供养1936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1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48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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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2月底,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0.5417万人,保障标准70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513.28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473.37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0508万人,保障标准5352元/人.年,支出保障金488.5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69.62元;特困人员2311人,其中,集中供养375人,分散供养1936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10元/人.月,支出保障金48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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