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菊代表:
您在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的建议》,建议已交由州民政局办理,经认真研究,对建议中涉及民政的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民政局部门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大量条款与民政的婚姻管理与服务、基层管理与服务、民间管理与服务、收养管理与服务等业务有着紧密的关系,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民政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州民政局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任务,明确年度内组织完成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任务,要求各县(市)民政局要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特别是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同志要求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及业务,准确掌握相关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认真组织培训。截至目前,州民政局组织全州民政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省民政厅组织涉及民政业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业务知识的培训3期,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交流讨论。
二、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社区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计1260条,“民政部门”词条出现17次,“居民委员会”出现12次,“村民委员会”出现16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与城乡社区治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进社区宣传活动,对于加强社区治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持续推进《民政典》宣传活动。截至6月,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社区宣传活动5次,共发放宣传材料510份。其中:2月20日,在火烧坝锦绣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0份;4月14日,在六库镇团结社区开展“依法治州”宣传活动,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90份;4月25日,在六库镇人民路中央大街开展以“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为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00份;5月12日,在泸水市六库镇街道开展了“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月”宣传活动,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份;5月30日,在泸水市上江镇和谐社区,进行了“六一”国际儿童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份。
(二)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结合村(社区)“两委”干部换届培训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纳入培训的业务内容之一。截至4月底全面完成了培训任务,提高村(社区)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进一步夯实了村(社区)工作。
感谢您对怒江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怒江州民政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进忠,1398867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