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浏览:0  来源: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18X-2020-153142
发文机构
怒江州民政局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2-15 15:00:42

2020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州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一次会见,两次回信、一次听取汇报”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四大民生服务体系及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程两项社会治理工程,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推进安置点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全州200户800人以上的安置点成立了24个社区,推进设置居民小组237个。完成24个安置点社区配备社区干部180人,并组织业务能力提升和到珠海培训2次。认真梳理全州易地搬迁导致的全州255个村41社区67个安置地点人口变化情况,形成全州报告于2019年11月、2020年6月提交政府,提出撤并意见建议,全面谋划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基层政权管理工作。2020年9月2日,印发《怒江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设置的通知》(怒民发〔2020〕70号)文件,组织开展全州基层自治组织的调整工作。

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严把入口关。截至2020年10月31日,在我州登记的社会组织有283个,其中,社会团体24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5个。州级社会组织74个,其中社会团体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明确了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在内的9个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核准了脱钩方案,脱钩工作正有序推进;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案促改”工作规范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公示,建立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发展、专业技术、志愿服务方面的优势特长,组建易地搬迁安置点扶贫暖心团开展捐资助学、技能培训、送教下乡、消费扶贫等活动,助力脱贫攻坚。

截至目前共培育登记7家服务机构(分别是泸水市公益发展中心、泸水市红木棉青少年事务中心、泸水市康德志愿服务中心、怒江州青春健康协会、兰坪县地震救援志愿者应急队、贡山县三江明珠青少年事务中心、怒江州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截至目前,我州共组织实施“三区”计划项目7个,“牵手”计划项目1个,共选派38人次专业社工对泸水市、兰坪县、福贡县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及在地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工作。通过选派社工+在地社工+社区骨干培养并带动志愿者参与等多种形式,在村组建立“儿童之家”、开办妇女夜校、组织开展留守儿童暑期夏令营、低保残疾等困境人群的个案工作、村寨产业发展规划与推动、控辍保学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协助等,从三留守人员照顾、教育、困难救助、协同治理、产业发展等多个维度以社会工作为方法服务贫困人群,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

(五)慈善事业发展不断规范坚持“扶老、救孤、帮残、助学、助医、赈灾”的宗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募集慈善款物,大力倡导慈善意识,组织实施慈善项目,推动我慈善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慈善组织登录使用“慈善中国”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策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个别行政法规制定和修订进展缓慢;二是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依然需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三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专业化民政服务人才匮乏,部分工作“缺钱、缺人、缺设施”问题仍较突出;四是民政信息化、标准化发展较为滞后,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导批示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相关决策部署,树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三最一专,即: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效,接续好乡村振兴,推进怒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部门联动、工作衔接,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一)衔接政策,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认真贯彻《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9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结合《怒江州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重点工作的通知》(怒民发〔202038号)文件要求,精准认定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一是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救助渐退过度性政策,确保群众稳定脱贫二是创新开展临时救助,实施主动救助、先行救助,确保群众临时性基本困难得到及时解决三是精准落实特困供养和困境儿童供养政策,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四是兜准、兜住、兜牢兜底保障对象,切实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效

(二)主动对接,做好民政各类补贴发放工作做好十四五期间各类补贴规划工作,精准识别补助对象,及时核发各类补贴。按照年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边民补贴等补助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对接财政部门做好年初预算编制,精准锁定补助对象,通过社银一体化发放的方式及时准确的将各类补贴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

(三)谋划“十四五”,抓好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对照十三五期间民政领域各类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按照新形式、新要求再规划、再建设,争取在十四五完成项目实现新突破。按照巩固脱贫成果和民政事业发展需求,认真谋划十四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到2025年及时完成十四五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为巩固脱贫成效,助推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1.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科学规划服务设施。按照怒江养老服务的需求,科学规划全州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做好怒江新城养老服务设施和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兰坪县永安社区、永兴社区、永祥社区、永泰社区、永昌社区5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二是提升改造服务设施。推进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现有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是推进公建民营。加快推进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州养老服务中心投入运营。

2.加快推进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进易地搬迁点红白理事会建设加强安置点社区建设红白理事基础服务设施,并购置设备,项目建设地点为搬迁安置点活动室二是加大安置点公益性公墓建设为保障易地搬迁安置群众葬服务,按照就近就便、结合我州实际整合农村资源,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覆盖所有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切实有效保障农村群众殡葬服务,为全州殡葬改革打牢基础。三是积极推进生态安葬和骨灰寄存设施建设。按照州“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确保我州“十四五”期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的目标。在具备条件的乡镇、村开展骨灰堂选址规划和建设。四是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提升。完成四县市殡仪馆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改造提升,配置殡仪服务设施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四)形成合力,加强基层治理

1.积极稳妥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易地搬迁村(社区)结构变化实际,指导各县市做好搬迁后村(社区)、小组整合调整,依法登记选民,规范选举程序,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二是加强村(社区)两委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业务培训,确保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加强易地搬迁点新成立社区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配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

2.积极推动“三社联动”一是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出台涉及城乡社区治理深化文件出台,完成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完成安置点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二是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是推动社会工作建设。通过在乡镇建设社工站,不断加强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推动作用。四是加强志愿服务。联合各级团组织、社会组织,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搬迁群众需要的志愿服务培训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 积极完善“三留守”和困境儿童的保障体系。开展农村“三留守”和困境儿童的信息排查,建立健全档案台账,精准落实关爱救助工作。按照95%以上的村(居)委会建设1所“儿童之家”的目标积极推进全州“儿童之家”建设和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五)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一是提高服务管理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服务,促进婚姻登记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二是引领婚育新风。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和解读,大力倡导节俭、健康的文明婚俗,杜绝早婚早育、包办(买卖)婚姻,引导婚姻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道德观

 

                      

                     怒江州民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