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怒江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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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8X-2020-153078
发文机构
怒江州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9-24 06:09:12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2020年怒江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怒江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精准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 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围绕重点工作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

(一)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州直有关部 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 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实现全州市场监管领 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 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和发布质量,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州司法局、州市场监 管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 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强化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力 度,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 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做好突发事 件的舆情处置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对有关舆情问题,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牵头; 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文件及实施情况、贫困县脱贫摘帽结果等信息,持续做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 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 进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环境监管 等信息,全面公开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经济财政状况 以及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措施等信息公开力度。(州财政局、州 生态环境局、州金融办、州扶贫办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 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民生改善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就业、 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城市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 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 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深化医疗服务、疫苗监管、药品安 全等领域信息公开。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实现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各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权限督促各部门依法公开工作 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并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职责职能、“三定” 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本级本部门的主动公开事项,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部门政府信息主 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州直 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有关流程,于2020年11月底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 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规程制度, 有序开展政府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政府和部门制发的规章和行政 规范性文件,形成本级政府和本机关制度文件汇编,于2020年 11月底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并根据立、改、废 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同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 局牵头;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以政府常务会议为重点,加强对会议材料的审核,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文件解读机制, 着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等重要政策,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发布权威解读,确保清晰传递政策内涵、正确释放政策信号。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积极运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形式, 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 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凡是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情况。各基层政府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梳理细化有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州直和驻怒江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提供有力支持,确保标准指引落地落实。(州直和驻怒江有关 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规范内部管理为 抓手,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 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 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 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不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件造成被纠正行为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州 直各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 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生态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政府主管部门,要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 的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 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州、 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工作,为公众提供便利 的信息服务。要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栏目维护、信息发布、安全防护和日常检测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并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备案变更、开办、关 停等有关信息。持续推进全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年内完成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推动政 府网站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直各部 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政府公报质量。进一步推进州人民政府公报规范 化建设工作,完善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优化办刊出刊方式。优化政府公报电子版阅读界面和使用功能,与政府网站资源统筹开发利用,建立向公众开放的政府公报数据库,方便公众查阅。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机制和督促约束机制,完善各县(市)、州直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进 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刊登工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保障基础

(一)明确领导职责。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确定1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报同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 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和重 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明确本级政府办公室为本地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为本部门办公室(综合 科)。各级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 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 程,稳步提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各级各部门年内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科学设置培训课 程,合理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 效果。(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考核评估。州、县(市)政府办公室要认真梳理 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各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 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 查,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 措施,并将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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