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30日,对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调查,并于2019年8月16日下达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州审计局对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工程审计调查出的主要问题有五个,即多计工程价款564744.24元;未按规定建立基建账进行单独核算;其他项目挤占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70000.00元;建设单位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上缴项目结余资金734334.40元;拨款依据不充分,向合同外第三方付款。
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564744.24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工程价款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进度拨款,项目竣工后,经审计及专业建安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核减建安工程投资款564744.24元。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施工方尽快退回多付的工程款,并多次与施工方沟通协商。经双方意见确认,在该项目工程结算时已扣除了审计报告指出的多计价款,并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二)关于未按规定建立基建账进行单独核算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原会计召回协助梳理财务台账,调整充实人员,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了工作组,对所有建设项目帐务进行了清理,按照要求建立项目建设基建台账;二是调整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具体负责财务工作和项目建设工作。
(三)关于其他项目挤占儿童福利院建设资金70000.00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经我局请示,州财政局已于2019年11月22日予以批复,收回怒江州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额度结余资金113104.00元,调整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及资金用途。其中,70000.00元用于怒江州儿童福利院建设工程项目,已原渠道归还了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被挤占的资金。
(四)关于建设单位未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上缴项目结余资金734334.40元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原会计召回协助梳理财务台账,按照要求建立项目建设基建台账;二是其他项目挤占资金70000.00元,已请求州财政局调整项目资金,原渠道归还被挤占资金;三是应收回多支付工程款100484.40元,已于2020年10月14日全额收回,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上缴财政,其余结余资金563850.00元于2017年11月全额上缴财政,相关上缴凭证复印件已报州审计局。
(五)关于拨款依据不充分,向合同外第三方付款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我局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教育学习计划,分别组织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修定完善了《怒江州民政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怒江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怒江州民政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和项目建设。
怒江州民政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