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应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现将2017年度怒江州州级社会组织未按相关条例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单位公示如下:
一、社会团体
怒江州文物保护协会
怒江州民族教育艺术协会
怒江州漆树产业协会
怒江州核桃产业协会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怒江州人民调解员协会
云南省怒江州中医药学会
怒江州直属机关女职工联谊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怒江翰林教育学校
星愿艺术学校
怒江州民政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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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社会组织应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现将2017年度怒江州州级社会组织未按相关条例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单位公示如下:
一、社会团体
怒江州文物保护协会
怒江州民族教育艺术协会
怒江州漆树产业协会
怒江州核桃产业协会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怒江州人民调解员协会
云南省怒江州中医药学会
怒江州直属机关女职工联谊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怒江翰林教育学校
星愿艺术学校
怒江州民政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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