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怒江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护航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怒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立法重点
围绕怒江州“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州委、州人民政府2026年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紧扣绿美怒江建设、民生保障、深化改革开放、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工作,精选并推进“小切口”立法项目,确保政府立法与怒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无缝对接。
二、拟年度内制定的州政府规章(1件)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管理办法》(怒江州气象局起草)
三、工作要求
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政府立法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州委、州人民政府请示报告。起草部门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按照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准确把握宪法精神和上位法规定,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严格遵守立法程序和权限,按照时间进度、质量要求加快推进起草工作,扎实做好立法调研、意见征集、部门协调、听证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及时报送立法草案送审稿,为立法审查、上会研究审议留足时间。州司法局要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要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程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完成2026年度内制定的立法项目审查工作,按照程序报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顺利完成。具体执行过程中确需对立法工作计划进行调整的,须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
附件:怒江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表
附件
怒江州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草单位 |
1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管理办法》 | 怒江州气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