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民兵权益保障及优惠优待目录清单》解读

浏览:0  来源: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139-2026-280481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6-02 15:27:05

2026年5月,怒江州人民政府、怒江军分区印发《怒江州民兵权益保障及优惠优待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民兵作为我国“三结合”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战争的重要力量、生产建设的骨干队伍、军民融合的有效形式,尤其是我州民兵在强边固防、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构建职责与权利相一致的民兵权益保障制度,对于推进新时代民兵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5年9月,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联合印发《云南省民兵权益保障及优待办法(试行)》,要求各州(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我们从州级层面对民兵权益保障做出统一规范,构建上下贯通的保障体系,能够更加有力地形成正向引导,更好地激发参编参建热情,凝聚起广大民兵献身国防事业的强大合力。

二、适用对象

主要适用于云南省在编基干民兵,遂行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应急支援任务的普通民兵参照执行。民兵凭身份证、《民兵证》享受相关权益保障和优先优惠优待措施。

三、主要内容

《目录清单》主要包含四大类保障政策,实现刚性保障、普惠优待全覆盖。

一是落实基础刚性权益。明确民兵参训、执勤、执行任务期间,在岗待遇不变、劳动关系不变,足额落实训练执勤补助、交通伙食补助。统一落实年度体检、意外保险、因公伤亡医疗抚恤等保障,守住权益底线。

二是鼓励和倡导公共服务优先。鼓励和倡导各行业在交通出行、就医就诊、政务服务、金融通信、法律服务等领域推行民兵优先办理。

三是鼓励和倡导社会优惠优待。鼓励和倡导文旅、教育、就业、金融、司法等优待政策,推行景区减免、消费优惠、信贷优惠、子女入学优先、就业创业扶持、免费法律援助等暖心举措。

四是落实荣誉关爱激励。常态化开展先进表彰、典型宣传、节日走访、困难帮扶,健全尊崇激励体系,营造关心支持民兵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意义

通过清单化、制度化规范民兵优待保障,补齐民兵权益保障短板,逐步实现民兵参训有补助、履职有保障、办事有优先、奉献有尊崇,进一步稳定队伍、激发活力,夯实基层国防后备力量和应急应战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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