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州民族中专,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13年8月12日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使用傈僳文的通知》(怒政发〔2013〕70号)文件。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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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州民族中专,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13年8月12日州人民政府印发的《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使用傈僳文的通知》(怒政发〔2013〕70号)文件。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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