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罗 特 任怒江州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兼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怒江州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赵 燕 任怒江州人民医院院长(事业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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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罗 特 任怒江州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兼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怒江州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赵 燕 任怒江州人民医院院长(事业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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