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政任〔2025〕15号
李永卫 任怒江州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刘会平 任怒江州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正处级),兼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吕宝华 任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左雁飞 任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和淑萍 任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涛 任怒江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锐 任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涛 任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事业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罗 迅 任怒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史 勇 任怒江州行政学院副院长;
熊莹莹 任怒江州行政学院副院长;
韩晓明 任怒江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挂职三年);
王红梅 免去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兼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民建 免去怒江州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职务;
和建山 免去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吉文 免去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州地方民航发展局局长、州地方铁路发展局局长职务;
师忠东 免去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宁德高 免去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丰耀军 免去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安武庭 免去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杨子明 免去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事业管理六级)职务。
怒政任〔2025〕16号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州能源局局长李吉,怒江州司法局副局长胡绍英,怒江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郭敏等3名同志试用期已满,同意按期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怒政任〔2025〕17号
怒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和仕春,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少丽,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密枫等3名同志试用期已满,同意按期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怒政任〔2025〕18号
刘松明 任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免去怒江州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处长级待遇)职务;
和金发 免去怒江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和向东 免去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职务;
段晓星 免去怒江州中医医院院长(事业管理五级)职务;
李胜兵 免去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州数据局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