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0  来源: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139-2025-266444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大事记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7-04 18:29:36

一、政策调整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为适应新时期国家对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调整,切实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工作,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还款压力,故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二、政策调整内容

调整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不区分借款申请人延迟退休时间,统一执行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

三、政策执行时间

本次政策调整自2025年8月1日执行。2025年8月1日前已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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