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85号),结合全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州29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并由督办责任(牵头)单位组织验收审查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摘牌销号。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及验收。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