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关于人才工作重要部署,落实《中共怒江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怒江州“兴谷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怒党人才〔2024〕1号)等人才政策,加强人才项目经费整合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州财政局参照《云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草拟了《怒江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1284686909@qq.com;
二、通讯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南路1号怒江州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三、联系电话:0886-3622423(传真:0886-3622047)
附件:1.怒江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起草说明
怒江州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