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业企业入住怒江香料产业园区工作措施,经州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12月25日印发的《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建筑业企业入驻怒江香料产业园区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020〕63号),2021年9月30日印发的《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引进建筑业企业入驻怒江香料产业园区实施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21〕43号),2023年3月10日印发的《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新入园建筑业企业财政奖励政策的通知》(怒政办发〔2023〕10号)废止。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