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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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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4-242035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函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文      号
怒政办函〔2024〕20号
公开日期
2024-04-02 12:05:50
成文时间
2024-03-29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泸水市人民政府、兰坪县人民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邮政管理局等12个单位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

二、福贡县人民政府、贡山县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气象局、州地震局等14个单位考评结果为良好等次。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具体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落细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开展,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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