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相关工作,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怒江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雪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刘聪山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 翌 人行怒江州分行行长
邱少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局长
成 员:何贵军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段德荣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志雄 人行怒江州分行副行长
尹茂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副局长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怒江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共同负责领导小组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在项目行政审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强化信息沟通,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相关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抵押等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指导房地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强化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履行信用责任。
人行怒江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支持对象。对房地产项目合理分类,对项目与企业主体关系合理区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加强项目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挪用其他用途。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