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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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4-238887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发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      号
怒政办函〔2024〕13号
公开日期
2024-02-07 09:48:50
成文时间
2024-01-3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相关工作,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怒江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刘雪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刘聪山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  翌 人行怒江州分行行长

    邱少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局长

成 员:何贵军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段德荣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志雄 人行怒江州分行副行长

    尹茂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副局长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怒江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共同负责领导小组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在项目行政审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强化信息沟通,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相关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抵押等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指导房地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强化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履行信用责任。

人行怒江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怒江监管分局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支持对象。对房地产项目合理分类,对项目与企业主体关系合理区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同时,加强项目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挪用其他用途。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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