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怒江州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怒政规〔202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04年7月14日印发的《怒江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怒政发〔2004〕10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