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政策执行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认真抓好《办法》贯彻落实。
二、细化解读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办法》要求,建立完善本级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主体、解读范围,细化工作流程、做好解读材料保密审查,推动政策解读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三、压实监督保障机制。各县、市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策解读工作主管单位,切实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责任,同时建立包括起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政府新闻部门、网信部门等在内的协同联运机制。各级部门应明确本部门办公室(或专门科室)负责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确保人员和经费保障,切实做好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
四、开展全面自查。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在近期,按由近及远方式对本级本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应公开未公开”和“应解读未解读”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开和解读。
五、《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的通知》(怒政办发〔2018〕44号)同时废止。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