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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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3-223817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发
主题分类
司法
文      号
怒政办发〔2023〕29号
公开日期
2023-08-01 17:21:11
成文时间
2023-07-3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主动服务怒江“两区一胜地”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努力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立法重点

围绕怒江“两区一胜地”建设目标定位,聚焦州委、州政府2023年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根据地方立法权限,紧扣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急用先行的原则,重点做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的政府立法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立法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调整等重要事项按照规定及时向州委请示报告。各立法项目负责单位(部门)要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主动加强与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沟通协商,按照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深入调查研究,突出地方特色,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论证,统筹推进立法项目,确保立法项目高质效完成。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预备项目

1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运输管理条例》

州交通运输局

2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业发展促进条例》

州文化和旅游局

3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州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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