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情况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1.地质灾害灾情。2022年,怒江州共发生灾情2起(滑坡1起、泥石流1起),按灾情等级划分特大型1起、中型1起,造成3人死亡,3人失踪,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125.5万元;与2021年同期相比,灾情数量减少2起,同比减少50%,造成死亡失踪增加5人,同比增加5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335.72万元,同比增加186.38%。
2.避险避让情况。成功避让1起地质灾害,紧急转移62人,避免经济损失260万元。该起成功避让被列入2022年度全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十大典型案例,是全省自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有入选全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的唯一州市。
3.地质灾害特点。年内发生的2起地质灾害集中在主汛期(4至6月),因受地质环境、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以及持续强降雨等相互作用的影响,导致岸坡垮塌、物源区冲沟不断发育、跨沟道路面过流断面不足,从而成灾。灾害主要危害对象以公路、出行车辆和人员、耕地、村民房屋等为主,直接经济损失以公路和交通设施、农业及家庭财产为主。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怒江州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积极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治理与搬迁、应急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调查评价。完成了州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1:10万)、县市级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编制、评审、成果汇交及应用,委托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开展了怒江峡谷段和澜沧江河谷兰坪段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防治对策研究。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复查“三查”工作,组织出动专家组、技术支撑队伍1404人次,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3442次处,发现新增隐患点41处,处置隐患点35处。
2.监测预警。自然资源、气象等单位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强化“1262”精细化城乡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共发布了47次Ⅱ级(局部Ⅲ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完成了145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安装和试运行,共处理监测预警信息9000余条。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选聘和管理,全州共选聘2942名监测员,对1471个隐患点进行适时监测,逐步形成了“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
3.治理搬迁。2022年共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资金5631.86万元,组织完成20个工程治理项目招投标,开工建设项目27个,组织开展了20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验收,充分发挥了工程治理项目的防灾减灾效果。下达了144万元因灾搬迁补助资金,组织实施了独龙江乡“4.02”鲁腊滑坡18户受灾群众的搬迁安置;对全州因灾搬迁避让情况进行了梳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4.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67期次,开展避险演练1677次,做到隐患点全覆盖,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对全州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了“一点一预案”、监测员、防灾责任人、紧急撤离路线和避灾临时场所,更新或新设警示标志标识牌3800块;强化技术队伍“驻州包县、驻县联乡”工作机制,加强了州、县、乡三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5.应急响应。紧急响应贡山独龙江乡“4.02”鲁腊滑坡突发地质灾害,高效组织开展了抢险救灾相关各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500万元资金,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2023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影响地质灾害发生的自然地质条件主要有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性质、植被覆盖程度等,这类基础地质条件年际变化不大。
2.重大工程建设活动。随着州内重大项目推进,怒江美丽公路绿道、兰云高速公路怒江境内段、云泸高速怒江境内段、剑兰高速公路怒江境内段、维西至福贡三级公路、怒江机场连接线公路、兰福二级公路、德贡公路孔雀山隧道、德贡公路提升完善养护工程、独龙江公路改扩建、农村道路交通工程等在建和新建公路项目区及矿山开发、水利水电开发、旅游开发等建设区,因植被破坏和岩土扰动强烈,易引发地质灾害。
3.降水情况预测分析。据州气象台预测,预计2023年年降水总量全州大部地区为正常至偏少,距平-20%—+10%;年平均气温全州正常至偏高,距平0.0℃—1.0℃。全州雨季于5月中、下旬开始,雨季开始期接近常年。预计春季(3至5月)全州大部地区降水正常至偏少。主汛期(6至8月)降水趋势全州大部地区为正常至偏多;9至11月降水全州大部地区为正常至偏少。全州大部地区的雨季将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预计今年我州北部进入春汛偏晚,全州雨季开始正常,春汛期、汛期降水量较常年正常至偏多,局部大雨、暴雨过程频繁,需重点防范区域性、单点性强降水等极端天气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各类地质灾害。
4.地震灾害影响。怒江州地处印度板块与欧亚板块挤压碰撞带边缘,区内地质构造发育且复杂,岩石风化、岩体卸荷作用强烈,地形叠嶂起伏,地势陡峻,山高坡陡,地质环境条件十分脆弱,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极易引发不同范围、不同程度、不同规模的滑坡、崩坍、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
5.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成果。截至2022年底,经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全州共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1471个。
(二)预测结果
1.2023年地质灾害活动水平。根据怒江州地质环境背景特征、地质灾害时空分布、发育特征和2022年全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情况,结合2023年气候趋势预测以及当前全州重大工程建设活动等因素影响,预测2023年汛期,全州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仍将处于高位水平,局部地区偏重。
2.2023年地质灾害高发时段。全州地质灾害高发期为5月至10月。
3.2023年地质灾害高发地域。灾害高发地域主要以怒江、澜沧江、独龙江流域及其支流区域和沘江河、老窝河、石缸河等流域高山峡谷区,尤其是陡坡下、沟口等村民区危险性大。在建新建公路沿线、矿山开发区、水利水电开发建设区、旅游项目土建区等人为工程活动强烈的地段,均属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刚完工的怒江美丽公路、保泸高速公路、农村道路改扩建工程、有地灾隐患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及受库岸失稳影响的澜沧江兰坪段沿江公路沿线周边,仍然是地质灾害极易发生区。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地质灾害区
怒江州处于“怒江中上游贡山—福贡—泸水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和“澜沧江上游德钦—维西—兰坪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等省级重点防范区内。地处滇西北横断山脉纵谷地带,区内地形山高坡陡,南北向构造发育,岩层破碎,河流溯源侵蚀作用强烈;雨季呈双峰型分布,2023年3至5月全州大部地区降水正常至偏少;6至8月降水趋势全州大部地区为正常至偏多;9至11月降水全州大部地区为正常至偏少。今年我州北部进入春汛偏早,全州雨季开始正常稍偏早,汛期降水量较常年正常至略多,局部大雨、暴雨过程频繁,需重点防范区域性、单点性强降水和极端天气引发的山洪灾害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在降雨等外动力作用下,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突出。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区有:
1.公路(特别是怒江美丽公路、独龙江公路、德贡公路、福维公路、受库岸失稳影响的澜沧江兰坪段沿江公路等)沿线滑坡、崩塌、泥石流、滚石灾害;
2.怒江、澜沧江、独龙江、沘江河、老窝河、石缸河流域滑坡、泥石流灾害;
3.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集镇、村庄和中小学校。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1)。
(三)重点防范县及城镇
2023年,预测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县市有:贡山、福贡、泸水、兰坪。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城镇主要有:茨开镇、捧当乡、独龙江乡、普拉底乡、丙中洛镇、上帕镇、马吉乡、石月亮乡、鹿马登乡、架科底乡、子里甲乡、匹河乡、兔峨乡、营盘镇、石登乡、中排乡、河西乡、金顶镇、啦井镇、洛本卓乡、古登乡、称杆乡、六库街道、上江镇、片马镇、鲁掌镇、大兴地镇、老窝镇等。
(四)重点防范的工程建设区
1.在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目前,我州境内怒江美丽公路绿道、兰云高速公路怒江境内段、剑兰高速公路怒江境内段、即将开工的云泸高速公路怒江境内段、维福公路、怒江机场连接线公路、兰福二级公路、德贡公路孔雀山隧道、德贡公路提升完善养护工程、独龙江公路改扩建、农村公路改扩建工程等已建或在建公路建设区多数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地质条件复杂、深挖高填路段多,岩土扰动强度大,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多,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大部分公路沿线将有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发生,危及公路、出行车辆人员及其周边村寨安全。
2.矿山地质灾害。采矿是对地质环境改变最大的人类工程活动之一,我州矿山开采导致大量地质灾害及其隐患,主要灾害类型有滑坡、泥石流、塌陷、冒顶和突水等。矿山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详见附件2)。
3.水利水电工程。目前,我州境内的大华电站、黄登电站及怒江、澜沧江支流小水电、瓦姑水库、板瓦水库、布拉底水库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区地质环境复杂,工程建设扰动强度大,蓄水后库岸再造改变强烈。因此,不论是在枢纽工程区、临建工程区,还是已蓄水、近期将蓄水或正在蓄水的库区及其周边,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大。
4.景区景点。怒江州大部分旅游景点景区均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在建的旅游景点景区,特别是沟口、谷口建有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受地质灾害影响较大的景区。景点景区内旅游的游客在游玩时要注意防范地质灾害危害。
四、重点防范时段
我州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根据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受降雨激发的特点,结合我州2023年的降雨趋势,确定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时段与地质灾害高发期一致,即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至10月。
五、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始终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抓细抓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极端重要性
怒江州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占全州土地面积的91.63%,山间槽地、冲积扇及阶地不到土地面积的2%。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等特点,防范难度大,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和危害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将十分严峻。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标准,做到依法防灾。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测群防”的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风险预警和响应“最后一公里”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够细、不够实等问题。
2.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全面防、全力救”的重要职责,监督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住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最大限度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 水利、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隐患险情的排查、巡查、核查、监测,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等制度。
3.层层压实防治责任。各县市、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逐一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和防治直接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人为工程与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避免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对人为活动造成地质灾害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深化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工作,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底数
1.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特点以及防范的重点防范时段,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针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地区、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地区和周边,深入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工作。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逐点复核。对排查出现的新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划定警戒区域,设定警示牌,实行预警动态监测,设置临灾预警信号,明确撤离路线,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措施,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两卡”发放到相关单位和受威胁的每一户居民手中。“两卡”上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明确后,要向社会公布,便于社会公开监督。
2.深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运用,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威胁情况,更新了地质灾害数据库;积极配合做好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协助、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联系协调、资料收集、野外调查等工作,并对项目进展进行督促检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与风险底数,提升成果运用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1.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机制。各县市要配齐配强地质灾害监测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动态巡查、监测,跟踪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发现灾害前兆,及时预警预报,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避让。积极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充分发挥群众识灾、报灾、避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测群防的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业务、技能培训,研究监测员考核办法,增强监测员工作积极性。
2.加强监测预警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坚持人防技防并重,提升监测预警专业化水平,持续做好已建成的监测预警实验设备运行管护,加强预警信息处置工作,强化与“技防+人防”监测预警体系的联动,通过监测设备的实时监控,结合群测群防员与驻县联乡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的巡查及响应处置,不断优化完善各地的预警模型和判据,不同地质灾害的预警阈值,形成从监测到处置扁平化的先期迅速响应机制,提高预警精度,提升监测预警及响应水平,切实保障好受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全覆盖,建设完善新型高效的“群专结合、专群并重”监测预警和气象风险预警网络体系,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手机App、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快速传送给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员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认真落实“1262”气象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监测预警预报、叫醒叫应、转移避险避让、危险区域排查管控等响应措施,确保响应及时高效。
(五)推进地质灾害分类治理,提升项目综合能效
1.做好年度计划和项目推进。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分批实施的原则,筛选、排序、分类建立项目库,认真编制年度实施计划。要加快推进工程治理实施进度,及时发挥防治功效。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深入分析原因,组织力量实施重点突破,逐一倒排工期,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点、时限到天,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尽早发挥功效;对达到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对拟建、在建和已完工的治理工程项目,加快落实进度、质量、资金等相关工作。
2.组织做好搬迁避让工作。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搬迁避让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州级统筹、县级负总责、乡镇落实”的要求,加强对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采取与危旧房改造、生态移民、乡村振兴等项目相结合方式,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确保下达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落到实处。
(六)不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提升基层防灾人员和受威胁群众的防灾意识与能力
1.加强培训演练。对排查出的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对受威胁或影响的群众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年度至少开展1次简易应急避险演练,提升群众临灾应急处置能力,让群众熟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全避险场所。切实加强全员防灾意识,提高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原有地灾易发区和地灾隐患点以外的村庄开展临灾避险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安置场所的规划和安排,确保每个村(社区)、小组都有明确的撤离路线,做到安全转移不留盲区。
2.突出主动避灾。在出现强降雨、连续降雨等灾害性天生时,加强对受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区域和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的管控。一旦发生灾害,要以最佳措施、最快的速度,第一时间做好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提前疏散、撤离人员,确保人员只出不进,做到把住、封死、控好;切实做到应撤尽撤、不落一人,全力避让人员伤亡。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灾险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七)强化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工程建设和运营可能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要依法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落实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贯穿工程建设和运营全过程。依法落实业主和建设单位的防灾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在建和营运公路既要严防工程建设本身诱发地质灾害,也要严防工程遭受地质灾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和业主单位承担起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三同时”要求落实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对尚未落实防治措施或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督促限期整改。搬迁安置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组织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逐一落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搬迁安置点的隐患排查,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落实好新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与主体责任。矿山开采,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组织指导和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相结合,加强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提前化解因矿山开发诱发地质灾害引起的矿群纠纷,确保矿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区域,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坚决封闭存在隐患和受隐患威胁的区域,迅速实施工程治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从国土空间规划、宅基地审批、建房设计等方面进行源头把关,对城镇开发、山区农村建房等进行严格管控,避免切坡建房;难以避免切坡建房的,要按相关规定开展拟建房屋的地质安全评估(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责任主体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地质安全。
附件:1.怒江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
2.怒江州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清单
附件1
怒江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
序号 | 隐患点名称 |
1 | 泸水市洛本卓乡托拖新村泥石流 |
2 | 泸水市洛本卓乡洛本卓街金满河泥石流 |
3 | 泸水市洛本卓乡子竹村旺普叶水电站流域滑坡 |
4 | 泸水市古登乡干本村马俄河泥石流 |
5 | 泸水市古登乡古登街古登法庭泥石流 |
6 | 泸水市古登乡古登河泥石流 |
7 | 泸水市古登乡加夺马村尼各组、五底甲组滑坡 |
8 | 泸水市古登乡亚碧罗村罗乃崩塌 |
9 | 泸水市古登乡念坪村托表克崩塌、滑坡 |
10 | 泸水市称杆乡称杆完小危岩 |
11 | 泸水市称杆乡恩感思洛泥石流 |
12 | 泸水市大兴地镇听命河泥石流 |
13 | 泸水市大兴地镇团结村老大兴地滑坡 |
14 | 泸水市大兴地镇卯照村维拉罗滑坡 |
15 | 泸水市大兴地镇维拉坝泥石流 |
16 | 泸水市大兴地镇鲁初罗滑坡、哈古都滑坡 |
17 | 泸水市大兴地镇木楠村阿尼布滑坡、泥石流 |
18 | 泸水市六库街道石缸河泥石流 |
19 | 泸水市六库街道苗干山完小崩塌 |
20 | 泸水市六库街道小沙坝阿亚洛河泥石流 |
21 | 泸水市上江镇丙贡村大墩子街泥石流 |
22 | 泸水市上江镇付坝村下派赖、坪子寨组滑坡 |
23 | 泸水市上江镇蛮蚌河泥石流 |
24 | 泸水市老窝镇老窝街老林站崩塌 |
25 | 泸水市老窝镇云西村大白树滑坡、杨家寨崩塌隐患 |
26 | 泸水市老窝镇老窝河泥石流 |
27 | 泸水市鲁镇三河村古炭河、六林湾子泥石流 |
28 | 泸水市片马镇政府驻地滑坡 |
29 | 泸水市片马镇端奖抵边安置点不稳定边坡 |
30 | 泸水市老窝镇银坡村9组崩塌 |
31 | 泸水市六库街道老窝河口崩塌 |
32 | 泸水市老窝镇松茅沟泥石流 |
33 | 泸水市六库街道丙舍坝桃源居安置区崩塌 |
34 | 泸水市古登乡加夺玛欧本下邓组崩塌 |
35 | 福贡县马吉乡马吉街道安置点泥石流 |
36 | 福贡县马吉乡布腊村嘎当底安置点泥石流 |
37 | 福贡县马吉乡旺基独村伙都独安置点泥石流 |
38 | 福贡县石月亮乡咱利河泥石流 |
39 | 福贡县石月亮乡依陆底安置点泥石流 |
40 | 福贡县鹿马登乡中学泥石流 |
41 | 福贡县鹿马登乡拉马得安置点泥石流 |
42 | 福贡县鹿马登乡阿路底完小崩塌 |
43 | 福贡县城上帕河泥石流 |
44 | 福贡县上帕镇腊吐底河泥石流 |
45 | 福贡县城江西片区易地扶贫安置点泥石流 |
46 | 福贡县上帕镇国门中学滑坡 |
47 | 福贡县上帕镇腊竹底村巴吉古、施底村古明底泥石流 |
48 | 福贡县上帕镇腊竹底河泥石流 |
49 | 福贡县上帕镇拉甲木底河泥石流 |
50 | 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新村泥石流 |
51 | 福贡县上帕镇依块比安置点泥石流 |
52 | 福贡县架科底乡政府驻地滑坡、泥石流 |
53 | 福贡县架科底乡南安建村滑坡 |
54 | 福贡县架科底乡干下壳泥石流、滑坡 |
55 | 福贡县子里甲乡河泥石流 |
56 | 福贡县子里甲架木树子沟泥石流 |
57 | 福贡县子里甲乡完小东侧崩塌 |
58 | 福贡县匹河沙瓦指挥田安置点泥石流 |
59 | 福贡县匹河乡民族中学崩塌、滚石 |
60 | 福贡县匹河乡知子罗村滑坡 |
61 | 福贡县匹河乡普洛村委会滑坡 |
62 | 福贡县匹河乡托坪村五湖安置点崩塌泥石流 |
63 | 福贡县匹河乡知子罗村知子罗安置点滑坡 |
64 | 福贡县匹河乡匹河泥石流 |
65 | 福贡县马吉乡马吉街道安置点泥石流 |
66 | 福贡县马吉乡布腊村嘎当底安置点泥石流 |
67 | 福贡县马吉乡旺基独村伙都独安置点泥石流 |
68 | 福贡县石月亮乡咱利河泥石流 |
69 | 福贡县石月亮乡依陆底安置点泥石流 |
70 | 福贡县鹿马登乡中学泥石流 |
71 | 贡山县城后山滑坡 |
72 | 贡山县城城南区滑坡 |
73 | 贡山县茨开镇牛朗当滑坡 |
74 | 贡山县捧当乡吉木斗滑坡、泥石流 |
75 | 贡山县丙中洛乡中学滑坡 |
76 | 贡山县捧当乡永啦嘎村五组滑坡 |
77 | 贡山县独龙江乡巴坡村孟底组崩塌 |
78 | 贡山县独龙江乡巴坡村滑坡、泥石流 |
79 | 贡山县独龙江乡迪政当熊当泥石流 |
80 | 贡山县普拉底乡腊咱底腊早河泥石流 |
81 | 贡山县茨开镇丹珠河泥石流 |
82 | 贡山县茨开镇思姑后山滑坡 |
83 | 贡山县普拉底乡咪谷村咪谷组集中安置点泥石流 |
84 | 贡山县丙中洛镇丙中洛村打拉河泥石流 |
85 | 兰坪县金顶镇七联村练登沟泥石流 |
86 | 兰坪县金顶镇福坪村蝴蝶场泥石流 |
87 | 兰坪县营盘镇营盘街滑坡群 |
88 | 兰坪县营盘镇拉祜村亚吾板滑坡及拉古沿江公路滑坡 |
89 | 兰坪县营盘镇松柏工地三组滑坡 |
90 | 兰坪县营盘镇黄柏厂崩塌 |
91 | 兰坪县兔峨乡大华新村滑坡 |
92 | 兰坪县中排乡政府驻地滑坡 |
93 | 兰坪县中排乡小龙村滑坡 |
94 | 兰坪县石登乡车邑坪村滑坡 |
95 | 兰坪县通甸镇箐头—东明滑坡 |
附件2
怒江州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清单
序号 | 县市 | 隐患点名称 |
1 | 泸水市 | 六库街道石缸河锡钨矿区滑坡、泥石流 |
2 | 称杆乡自把铅矿滑坡、泥石流 | |
3 | 上江镇中和硅矿和林青凯大理石厂探矿区弃渣场滑坡、泥石流 | |
4 | 老窝镇老窝河谷支嘎登板岩采石场崩塌、滑坡 | |
5 | 老窝镇老窝水泥厂采石区崩塌、滑坡 | |
6 | 六库街道小沙坝阿亚洛河沿线采石场崩塌、滑坡 | |
7 | 六库街道段家寨普通建筑用粉岩矿采石场崩塌、滑坡 | |
8 | 贡山县 | 丙中洛镇双拉大理石矿区滑坡、泥石流 |
9 | 捧当乡昌娃、罗坡、龙真、格咱等锡矿滑坡、泥石流 | |
10 | 兰坪县 | 金顶镇铅锌矿区滑坡、塌陷、泥石流 |
11 | 河西乡河东石膏矿滑坡 | |
12 | 中排乡李子坪矿区滑坡、泥石流 | |
13 | 河西乡安花落山铜矿滑坡、泥石流 | |
14 | 营盘镇麻地箐铜矿滑坡、泥石流 | |
15 | 石登乡秦归山铜矿滑坡、泥石流 | |
16 | 河西乡核桃箐铜矿泥石流 | |
17 | 兔峨乡西布铁矿泥石流 | |
18 | 营盘镇大板凳铜矿泥石流 | |
19 | 营盘镇宝塔铜矿泥石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