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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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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3-220168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发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文      号
怒政办发〔2023〕20号
公开日期
2023-06-01 11:55:23
成文时间
2023-05-24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怒江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州战略,提升全州质量发展水平和品牌综合实力,根据《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国市监质发〔2022〕95号)和《云南省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云政办发〔2022〕12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聚焦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消费领域质量痛点,一个一个行业、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有效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州各类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新产品、新业态蓬勃发展。

1.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全州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6%;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

2.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全州各类工程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3.服务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值;政府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稳定在75分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

1.培育高端特色农产品。以草果、茶叶、咖啡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智慧农业,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生产,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厂房。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严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风险监测。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着力提高农产品绿色化、有机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培育一批名、特、优高端农产品。(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摸清生产企业底数,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深入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消费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实施。优化消费品制造业产业布局,推广先进制造技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聚焦民间工艺品、木竹制品及家具等消费品,培育一批文化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附加值高的消费品自主品牌。加强消费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努力实现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布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

3.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充分运用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和溯源体系,强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防控。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制定核桃油、茶叶、咖啡等特色食品标准,提高全州各类食品质量。加大对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等民生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依法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保持冷链食品严管态势,严防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加强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强检验检测体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两品一械”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粮食和储备局、州供销联社、怒江海关)

4.加强特殊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消费需求,推动特殊人群消费品基础创新、产品和服务升级以及适应性改造。扎实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提高药品、疫苗、口罩、消毒液、防护服及帐篷、被服等产品的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5.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充分运用建筑工程设计审查论证机制,提高建设工程节能、无障碍、适老化性能。认真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状况评估和标准化创建。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推进住宅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质量监督、主体责任、建筑材料、工程验收和备案、质量承诺、质量保修和质量投诉等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绿色建材、抗震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政府和国有为主的投资项目以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使用绿色建材。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开展重点领域电线电缆、水泥等监督抽查,督促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及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

6.推动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推动绿色农产品、百亿绿色铅锌、A级景区等产业基础质量提质,培育壮大怒江绿色产业,支撑全州绿色产业迈向中高端。大力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产业,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与我州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打造重点行业数字应用示范。鼓励企业应用卓越绩效、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产品质量和管理效益双提升。(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7.推动新材料产业链发展。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深度参与冶金、建材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由原料型向材料型转变,不断提高质量技术水平和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水平。进一步延伸铅锌下游产业链,提升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推动水泥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积极支持发展光伏玻璃、超白玻璃、超薄玻璃、电子玻璃、特种玻璃等产品,满足高端建筑和家电、光伏、电子等产业对玻璃产品的质量要求。(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8.推动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落实国家工业强基工程,依托国家科技专项、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等,推动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攻关,加快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提升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努力发展电子设备、节能环保等装备制造业。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加强重大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9.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基于用户交互信息的大数据应用,发展质量控制与全产业链追溯、个性化定制、产品差异化创新、线上销售和服务等新模式,提高生产管控集成、柔性制造和敏捷服务能力。加快推动5G、千兆光纤网络、IPv6、时间敏感网络(TSN)、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网络技术在各行业领域深度应用。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商,推进标识解析服务在重点行业规模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10.推动新技术与产业融合。推动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任务落实,促进新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培育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调、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围绕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推广,打造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示范或产业聚集区共享协同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11.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展消费数字化升级行动。加强与知名平台企业合作,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挖掘线上新型消费潜力,提高我州数字商务发展质量。推动传统商贸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商务市场主体培育,支持直播电商、虚拟产业园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数字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孵化众创空间等产业载体。积极推进“数商兴农”行动,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开发培育适合电子商务销售的特色农产品。组织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助力怒江产品“走出去”。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交易安全保障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落实好商品及服务质量管理、广告管理、价格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保护等机制。(责任单位:州委网信办、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12.提升生活服务品质。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结合完整社区试点和老旧街区改造等,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和活力街区。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推动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鼓励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展“家政兴农”,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广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行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推动怒江特色餐饮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推广“中央厨房+服务配送”新模式,推进餐饮服务等级评定,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家居服务市场监管,推行标准化家装设计、家装服务。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提升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水平。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多种模式推进“快递进村”,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推进“旅游+”、“+旅游”,因地制宜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打造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红色旅游等精品旅游项目,纵深推进“旅游革命”,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和游客满意度监测。(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

13.提升生产服务品质。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服务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加快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统筹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冷链物流投资奖补等政策,持续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与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协同衔接。加快智能标准生产设施、技术研发转化设施、检验检测认证设施、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优化商标申请服务。(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联社、州邮政管理局、人行怒江中支、怒江银保监分局)

14.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促进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推动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教育质量。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齐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短板,推动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和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工程、普惠托育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培育打造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基层医养结合机构。充分运用省、州、县(市)三级医疗质控网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公示内容。(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

(五)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

15.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围绕“10大庄园”“10大乡愁保护地”以及全州各类A级景区,积极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构建科研成果中试、产品创制试制和模拟应用场景等成果工程化应用平台,培育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构建从双创孵化载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到科技领军企业全过程的政策与服务链,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引导企业强化基础研究、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提升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16.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充分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全产业链质量管理,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化“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围绕提质升级和产业转型,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积极应用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实施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推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全流程信息化、网格化、智能化发展。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推动质量自主创新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17.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加强质量基础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在峡谷特色农产品、优势高新技术产业、公共安全等领域规划建设省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质量标准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有机融合质量、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要素资源,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充分运用云南省标准化信息传递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标准信息服务质量。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应对和信息服务,加大出口商品风险监测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商联、怒江海关)

18.推进怒江品牌培育工程。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活动,推动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怒江品牌文化。支持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老字号、“名企名品”等评选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申请“两品一标”,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绿色食品质量系统提升工程,推动怒江特色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施文旅品牌创建活动,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申报评定等工作,实施文旅人才和“金牌导游(讲解员)”专项培养计划,培育壮大旅游服务品牌。积极组织参与工业质量标杆遴选活动,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质量品牌提升重点项目,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加大质量品牌投入,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积极培育家政服务行业领域品牌,提升家政服务品质。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

19.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质量进校园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增强质量强国意识。支持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申报质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质量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质量管理创新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实施“技能怒江”行动,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质量激励机制。各县(市)要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保障,健全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认真贯彻质量发展促进机制,保障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质量保险等质量促进政策的落实。

(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质量分级、披露等制度,严格落实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格落实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等制度。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和各类消费者组织等加强社会监督。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及其负责人质量责任,指导相关主体建立健全现代化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和服务承诺及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和团体标准“领先者”行动,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组织积极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获奖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四)强化工作调度检查。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督察内容和全州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察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2.重点任务年度计划


 



附件1






重要指标年度计划

序号

指标

现状(2022)

20232025年度目标细化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1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90.22%

94.00%

95.00%

96.00%

2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8.2%

98%

98%

98%

3

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00%

98.20%

98.40%

98.50%

4

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84.11%

85.00%

90.00%

100%


附件2





重点任务年度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

一、推动民生消费产品提档升级

1

培育高端特色农产品

1.创建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3个、标准化生产厂房2个;

2.培育三品一标认证产品8个以上。

1.创建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5个、标准化生产厂房3个;

2.培育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不低于10个。

1.创建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5个、标准化生产厂房3个;

2.培育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不低于10个。

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

2

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

1.深入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消费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努力实现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2.全面系统挖掘整理国家级非遗工坊“贡山县独龙江乡手工协会”生产制作独龙毯的文化内涵及潜力,并将其进行提炼、转换与设计独龙毯系列的非遗产品,打造怒江非遗特色品牌。

1.深入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消费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努力实现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全面系统挖掘整理省级非遗工坊“兰坪县华科民族工艺非遗工坊”生产制作的普米族传统乐器、竹编、民族服饰等工艺的文化内涵及潜力,并将其进行提炼、转换与设计普米族系列的非遗产品,打造怒江非遗特色品牌。

1.深入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消费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努力实现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2.全面系统挖掘整理“邓赛赛民族乐器工作室”生产制作的传统乐器“期奔”“口弦”“笛哩图”的文化内涵及潜力,并将其进行提炼、转换与设计傈僳族传统乐器系列的非遗产品,打造怒江非遗特色品牌。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

3

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

1.强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防控,依法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8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3059批次。

2.加强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全面提升“两品一械”安全保障能力。完成医疗器械产品监督抽检24批次;药品监督抽检80批次;化妆品监督抽检16批次。

3.推动制定怒江特色餐饮及特色食品标准,提高全州各类食品质量。

1.强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防控,依法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9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3110批次。

2.加强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全面提升“两品一械”安全保障能力。聚焦重点,强化靶向性、精准性、监管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推动制定怒江特色餐饮及特色食品标准,提高全州各类食品质量。

1.强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防控,依法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完成农产品监督抽检10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3160批次。

2.加强药品(疫苗)、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全面提升“两品一械”安全保障能力。聚焦重点,强化靶向性、精准性、监管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推动制定怒江特色餐饮及特色食品标准,提高全州各类食品质量。

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粮食和储备局、州供销联社、怒江海关

4

加强特殊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

1.继续实施“一老一小”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夕阳”行动。完成相关产品监督抽检5批次。

2.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

1.继续实施“一老一小”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夕阳”行动。完成相关产品监督抽检10批次。

2.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

1.继续实施“一老一小”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夕阳”行动。完成相关产品监督抽检15批次。

2.加强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监管。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

5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1.持续开展质量示范项目创建行动,推广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不少于3个;创建“智慧工地”不少于2个。

2.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开展重点领域电线电缆、水泥等监督抽查3批次。

1.持续开展质量示范项目创建行动,推广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不少于3个;创建“智慧工地”不少于3个。

2.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开展重点领域电线电缆、水泥等监督抽查5批次。

1.持续开展质量示范项目创建行动,推广省级质量标准化工地不少于4个;创建“智慧工地”不少于4个。

2.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开展重点领域电线电缆、水泥等监督抽查7批次。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提高产业基础质量保障水平

6

推动产业基础质量提升

大力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产业,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与我州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软件产品,打造重点行业数字应用示范。

大力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产业,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与我州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软件产品,打造重点行业数字应用示范。

大力发展数字技术应用产业,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与我州特色优势产业深度融合,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软件产品,打造重点行业数字应用示范。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7

推动新材料产业链发展

鼓励指导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参与冶金、建材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鼓励指导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参与冶金、建材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鼓励指导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参与冶金、建材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

 

8

推动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

严格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加强重大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加强重大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

严格落实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加强重大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维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9

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

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商,推进标识解析服务在重点行业规模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

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商,推进标识解析服务在重点行业规模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

加快培育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商,推进标识解析服务在重点行业规模应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

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10

推动新技术与产业融合

推进实施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推动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加快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推进实施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推动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加快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推进实施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推动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智能制造、5G智慧工厂试点示范,建设一批智能工厂(车间),加快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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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平台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

1.加强与知名平台企业合作,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挖掘线上新型消费潜力,提高我州数字商务发展质量。

2.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交易安全保障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

1.加强与知名平台企业合作,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挖掘线上新型消费潜力,提高我州数字商务发展质量。

2.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交易安全保障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

1.加强与知名平台企业合作,培育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挖掘线上新型消费潜力,提高我州数字商务发展质量。

2.强化网络交易活动监管,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交易安全保障义务、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

州委网信办、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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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活服务品质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行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2.加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监管,强化扬尘和噪音管控,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3.2023年全州计划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4个小区、23栋楼栋、308户、4.286万平方米,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4.推进绿色能源产业建设,建成覆盖31个乡镇(街道)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5.持续推进等级医院创建工作,完成福贡县人民医院、贡山县人民医院二级医院复评审。

1.加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监管,强化扬尘和噪音管控,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2.继续摸排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将改造范围延伸至2005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

3.持续推进等级医院创建,巩固创建成果。

1.加大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监管,强化扬尘和噪音管控,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2.完成原定“十四五”规划全州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7个小区、163栋楼栋、1469户、12.5万平方米的目标,完成“十四五”规划收尾工作。

3.持续推进等级医院创建,巩固创建成果

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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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生产服务品质

1.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加快智能标准生产设施、技术研发转化设施、检验检测认证设施、职业技能培训设施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个项目、234套。

3.积极开展商标业务受理工作。

1.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

2.梳理县市需求,督促县市按原定计划开工建设剩余目标任务,涉及泸水市166套、兰坪县734套。

3.稳步推进商标业务受理工作。

1.持续加大财政金融支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

2.完成原定“十四五”期间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4142套目标的收尾工作。

3.提升商标业务、办理质量。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联社、州邮政管理局、人行怒江中支、怒江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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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启动20个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建设项目,完成5个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建设。

2.根据2023年省级下达任务,积极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3.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和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确保医养结合签约率达到100%,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培育打造1个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4.加强医疗质控体系建设,运用省、州、县(市)三级医疗质控网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5.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公示内容。

1.完成15个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项目建设。

2.根据2024年省级下达任务,积极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3.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和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确保医养结合签约率达到100%,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4.加强医疗质控体系建设,运用省、州、县(市)三级医疗质控网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5.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公示内容。

1.根据2025年省级下达任务,积极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2.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和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确保医养结合签约率达到100%,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

3.加强医疗质控体系建设,运用省、州、县(市)三级医疗质控网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4.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公示内容。

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

五、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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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1.加快草果生物学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

2.双创孵化载体新申报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

围绕峡谷特色农业、草果、有色等重点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性技术,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双创孵化载体新申报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

围绕峡谷特色农业、草果、有色等重点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性技术,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双创孵化载体新申报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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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

积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化“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积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化“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积极推广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深化“质量管理小组”、“信得过班组”、“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现场管理”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助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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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效能

1.开展“标准化”入企服务工作,为产业发展,企业壮大提供标准支撑服务。

2.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20家次。

3.完成“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推动1家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

1.开展“标准化”入企服务工作,为产业发展,企业壮大提供标准支撑服务。

2.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25家次。

3.完成“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推动2家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

1.开展“标准化”入企服务工作,为产业发展,企业壮大提供标准支撑服务。

2.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30家次。

3.完成“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推动3家企业通过管理体系认证。

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商联、怒江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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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怒江品牌培育工程

1.实施文旅品牌创建活动,新增1家等级民宿。

2.年内争取创建成功1家4A级旅游景区,3A景区应创尽创。

3.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8个以上,新增用标主体4家。

1.实施文旅品牌创建活动,新增1家等级民宿。

2.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0个以上,新增用标主体2家。

1.培育5个区域公用品牌、25个企业产品品牌。

2.实施文旅品牌创建活动,新增1家等级民宿。

3.新增“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0个以上,新增用标主体3家。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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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1.推荐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

2.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

3.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2次以上。

1.推荐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

2.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

3.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2次以上。

1.推荐符合条件的质量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青年人才”、“首席技师”。

2.围绕旅游、家政、养老、育幼、康养、医疗护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

3.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2次以上。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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