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交易经营者:
为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规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秩序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平台要认真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商品和服务信息发布等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优化平台内部经营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内经营者及时采取警示、删除、屏蔽、终止服务等必要措施。
二、严格落实保障供应责任。要积极响应网络零售需求变化,做好规划和预案,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日常采购、供应情况加大监测力度,适当增加库存储备,加强备货补货、仓储调度、物流配送,确保供应不断不乱。加强外卖配送人员权益和安全保障,助力供应链稳定畅通。
三、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责任。要严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质量关,不得销售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商品。
四、严格落实稳价保质责任。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捆绑销售、搭售其他药品、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五、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真实反映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产品的规格、标准和用途。不得任意取消订单、随意更换商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严格落实政企协同共治责任。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自觉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药品和医疗用品等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有关平台内经营者、销售记录、药学服务以及追溯等信息,形成自治自律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
各网络交易平台及网络交易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责任和要求,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网络监测、舆情反映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综合运用政策指导、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防范和制止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