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怒江州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雪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召集人:和俊宏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威 州社科联主席
成 员:陈建华 州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史 勇 州委党校副校长
段丽仙 州教育体育局工委副书记
段何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辉 州科技局副局长
和建山 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丰利海 州民政局副局长
谢冬云 州司法局副局长
苏星宇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建繁 州人社局副局长
杨桑益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国青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英泽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沈 炯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何忠宝 州水利局副局长
和梅春 州商务局副局长
尹国旭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蔡晋根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赵丽仙 州外办副主任
何晓东 州林草局副局长
和建怀 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潘正芳 州总工会副主席
刘碧峰 团州委副书记
胡桂明 州妇联副主席
白丽华 州文联副主席
胡松贵 州科协副主席
杨延文 州社科联副主席
石成钢 州残联副理事长
和 伟 怒江传媒中心副主任
李寿华 云南日报社怒江分社副社长
熊泰河 州傈僳族文化研究院院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社科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威兼任,副主任由杨延文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全州社会科学普及中长期规划及阶段性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发挥各成员单位优势,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支持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情况;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对成员单位和各县、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督促。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条例》明确的工作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指导各县、市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