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23年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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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3-212769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函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文      号
怒政办函〔2022〕65号
公开日期
2023-01-13 15:12:22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怒江州2023年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本文有删减) 

  

怒江州2023年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把保障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保障“两江”流域农业绿色发展作为首要任务,通过推广山地种植杂交稻,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促进粮食增产、减量增效和农民增收,进一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根据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稳产能、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为主攻方向,依托朱有勇院士专家团队支持,开展山地水稻旱种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强化政策扶持,依靠科技进步,集成推广轻简、高效生产技术模式,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持续提升我州稻谷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州完成山地水稻旱种示范面积5000亩,其中,泸水市3500亩(核心示范区1000亩,地点上江镇平安寨)、福贡县500亩、贡山县500亩、兰坪县500亩。示范地要求选择海拔1700米以下,示范地坡度在25度以下、雨季开始较早、雨热资源丰富或者有水浇灌、能保证稻谷正常生长的区域。示范区平均单产400公斤以上,良种覆盖率达100%。示范区化学农药使用量较非示范区减少2%,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集成示范1个以上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标准化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

三、时间进度

时间节点

完成任务内容

备注

2022.12.20

完成山地水稻旱种组织机构的成立,制定工作方案


2022.12.30

各示范区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完成示范地块的落实,建立健全示范户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山地水稻旱种示范目的意义的全面宣传1次以上。


2023.01.20

完成示范区分布上图工作,各示范点完成示范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核心示范区召开1次群众宣传工作会。

要求核心示范区80%以上的群众参加。

2023.01.20至02.20

完成示范区土地的地上附着物清理,各示范点召开1次以上的宣传动员会和1次现场技术培训。示范用种子、肥料、农药、农具等生产物资全部到位。

核心示范区90%以上的群众参加。

2023.02.20至03.10

福贡、贡山完成全面翻地晒田工作,泸水核心区全面完成翻地晒田,泸水江边示范区和兰坪示范区完成60%以上的翻地晒田工作,各示范区开展2次以上的技术培训工作。

核心示范区90%以上的群众参加。

2023.03.10至04.10

所有示范区完成整地理墒、防草、防病虫害处理。开展2次以上技术培训,要求示范群众100%参加。


2023.04.10至05.10

根据示范区不同海拔有序开展播种工作,从高海拔到低海拔。

核心示范区从4月20日至4月30日用10天时间全部播种完成。泸水江边海拔800米的地区要在5月10日前全部播种完成。每个示范区开展5—8次技术培训,示范区参与率100%。

有水浇灌的地块从4月5日播种至4月10前播种完成。

2023.04.15至05.20

根据各示范区降雨量情况,开展浇水、补水和苗期施肥与病虫草害防治工作,加强田间管理。各示范区开展技术培训5次以上。各示范点组织现场观摩1—2次。


2023.05.20至09.20

根据水稻生育发展各时期,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加强田间管理和病虫草害防治工作,各示范区根据病虫草害发生情况和水稻各生育时期水肥要求开展技术培训10次以上。各示范点组织现场观摩3—5次。


2023.09.20至10.20

加强后期田间管理工作,组织现场观摩3—6次,组织技术培训3—5次。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理论测产工作,组织和邀请同行专家开展测产验收工作。组织“看禾订米”推介“峡谷院士稻米”,增加群众收入。

核心区理论测产全面铺开,并邀请省级以上的同行专家开展测产验收工作。

2023.10.20至11.10

各示范区召开山地水稻旱种工作总结会,并形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提出2024年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工作,成立怒江州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示范推广专家组、示范推广技术执行组。各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泸水市上江镇作为核心示范区要组建工作专班。

1.成立怒江州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督促推动相关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示范推广工作取得成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祖元兼任,赵新梅、郝春荣、和鹏、和璋志、和福宽、宋钰为成员,负责山地水稻旱种的上下对接和组织协调工作。

联络员:宋钰  18760991206

2.成立怒江州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专家组,提供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服务,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示范推广工作技术指导和咨询,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开展优质品种筛选、新品种试验示范、良种推广。

联络员:文建成  15025160129;蔡红  13888388253;周光良  13087445988

3.成立怒江州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技术执行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山地水稻旱种的示范实施方案,负责落实专家组制定的技术方案,指导田间管理、防病治虫等技术。

联络员:杨春旺  13988612581

(二)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山地水稻旱种示范工作与粮食安全、群众生活的意义,让广大群众和干部了解并受益于山地水稻旱种示范。在核心展示区附近主干道上设置山地水稻旱种指示路牌,在山地水稻旱种示范田设置怒江2023年山地水稻旱种示范信息公告牌、怒江州2023年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标识牌(尺寸为4米×2.5米,金属架,蓝底白字)。在各生育期举办技术培训100期2500人次。在山地水稻旱种拔节期杨花期和成熟期分别举办现场观摩会,组织5000人次现场观摩。

(三)强化指导服务。示范区乡(镇)、村(社区)负责人和农业技术员要对所在区域的山地水稻旱种示范基地提供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技术人员驻村入户实地开展指导,组织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项目测产验收总结等活动,提高种植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全面宣传推介“院士好米(待定)”,通过“农企对接”“看禾订米”,让群众增收得实惠,从而加快怒江山地水稻旱种稻米推广。

(四)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山地水稻旱种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按照山地水稻旱种工作要求树立示范标牌,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结束后,对各县市、乡(镇)山地水稻旱种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同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填报。

(五)强化工作保障。州农业农村局要指导各县市科学选择示范地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技术措施;要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争取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专项经费支持。各县市要整合涉农资金,强化山地水稻旱种示范推广工作的资金保障;要加强示范区水利灌溉、生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泸水市要为院士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生活条件。

(六)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工作调度,执行“一月两报”制度,从2023年1月起每月15日、30日报送山地水稻旱种执行情况调度表,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山地水稻旱种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数据材料的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内,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七)认真做好总结。山地水稻旱种承担单位要认真总结示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山地水稻旱种示范用地、用工、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运作管理模式和机制,分析山地水稻旱种示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山地水稻旱种宣传引导、栽培技术宣教、看禾订米等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县市示范推广情况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州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朱有勇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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