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城乡供水一体化3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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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2-206109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发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怒政办发〔2022〕51号
公开日期
2022-10-13 11:39:35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怒江州城乡供水一体化3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城乡供水一体化3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任务目标

1

项目前期保障

1.加快编制县市级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

2.优先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3.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林地手续。

4.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依法依规高效办理环评手续。

5.做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根据监测结果对饮用水水质提升提出意见建议。

6.完成特许经营协议、供水协议、水价补贴文件。

州水利局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州林草局

州生态环境局

州卫生健康委

泸水市人民政府

福贡县人民政府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兰坪县人民政府

如期完成项目前期各项融资要件,确保设计合理,满足项目融资贷款需求。

2

工程建设


1.新建水厂工程5件(泸水3件、兰坪2件),通过新建规模化、标准化水厂,改造或新建输配水管网,最大限度提高水厂供水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解决农村供水水质保障率不高的问题。

2.城乡管网延伸工程1件(泸水市),采取管网延伸、联网等方式,供水范围最大限度覆盖城市或集镇周边农村人口。

3.水源保障工程10件(泸水市1件、福贡县4件、贡山县1件、兰坪县4件),通过新建或扩建水库、建设引调水工程或水系连通工程,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水厂及输配水管网,有效解决区域内水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提升区域内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

4.实施数字化工程项目1项(泸水市0.10亿元、福贡县0.06亿元、贡山县0.02亿元、0.13亿元),按照统一建设、分级应用的原则,通过省级水利数字平台构建城乡供水信息服务网,建立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智慧化应用系统,构建“水源一水厂一水池一管网一用水户”数字工程。

州水利局

泸水市人民政府

福贡县人民政府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兰坪县人民政府

1.2022年-2024年完成全

州16件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形成城乡联通、区域互通的城乡供水格局,确保城乡供水水源水量稳定、水质可靠,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

2.2022年完成动态总投资5.14亿。

3.2023年完成动态总投资6.56亿。

4.2024年完成动态总投资8.27亿。

3

加快水价改革,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1.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的水价和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实行水源工程有偿供水,将项目投融资成本列入供水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经测算确需调整水价的,应及时调整到位,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可以分步调整到位。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2.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统筹配置水源,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停止取用一般地下水,拆除或者封闭地下水取水设施。

3.建设智慧化供水服务网。实行1户1表收费,鼓励实施预付水费奖励,建立“政府主导+企业统管”的水费收缴机制。

4.落实农村水价补贴政策。对水价低于运行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由县级政府统筹给予补贴。

州水利局

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

泸水市人民政府

福贡县人民政府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兰坪县人民政府

1.调整制定合理水价。

2.实现供水主体统一管理。

3.实现水费收缴全覆盖。

4.确保补贴政策落实落地。

4

整合存量资产,助推降本增效


1.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一供水主体,多措并举整合存量资产。盘活收益较好、增长潜力较大的存量水源和供水项目,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国有水厂原则上可由供水主体采取市场竞争方式获取特许经营权;国有参股、民营、集体所有的存量水厂,在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各级政府依法进行收购。

2.落实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职能职责,推进农村供水智慧管理和服务,实现城乡供水集中管控、规范服务、标准管理。

3.试点先行,开展水务一体化工程建设。按照“条件成熟、先行先试”的原则,开展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建设试点。

州水利局

州财政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州生态环境局

泸水市人民政府

福贡县人民政府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兰坪县人民政府

1.推进区域内存量资产盘活与新增投资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2.推进以城带乡,城乡融合。

3.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5

保障资金落实

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落实项目资本金;积极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等工作;制定资本金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加强资本金绩效管理,充分发挥省级注入资本金使用效益。

2.各县市人民政府采取财政注资、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落实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的资本金。

州水利局

州发展改革委

州财政局

泸水市人民政府

福贡县人民政府

贡山县人民政府

兰坪县人民政府

保障项目资本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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