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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丨㉗ 城市公交等轨道交通系统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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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2-197858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六稳”、“六保”相关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6-15 16:50:42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减税降费政策是有效的“减压阀”,有助于稳住市场主体,从而稳住经济基本盘。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减的是税费,增的是信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出“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优惠内容】


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道路客运站场运营用地,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包括车站(含出入口、通道、公共配套及附属设施)、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含单独的综合维修中心、车辆段)以及线路用地,不包括购物中心、商铺等商业设施用地。


【政策执行期】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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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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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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