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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减税降费38条 ▏㉚ 减按15%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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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2-197848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六稳”、“六保”相关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6-16 16:37:22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减税降费政策是有效的“减压阀”,有助于稳住市场主体,从而稳住经济基本盘。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减的是税费,增的是信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出“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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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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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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