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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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2-187092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历年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2-01-28 17:05:4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www.nujia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泸水市六库镇龙江路3号州级行政中心,联系电话:0886-3888645,电子邮箱:njwe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州政府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央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不断得到提升。同时,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责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展良好。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州政府办公室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794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等政府信息737,包含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州政府其他文件43件,人事任免文件19件。“怒江州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2511498信息。全年公开印发《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12期共14400,及时公开州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以及州政府大事记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2021年,州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其中,已办结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按期办结率为100%。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怒江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全面、规范公开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更新发布怒江州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目录,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份。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凡是面向企业和群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开展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州政府网站群的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优化全州政府网站群搜索功能,方便公众信息搜索,完成州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任务。二是持续做好州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围绕《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州实际印发了《2021年怒江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督促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组织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州综合考核中,权重为4%,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工作,每季度对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四是组织开展了线上线下结合的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短板。二是在政策解读多元化方式上缺乏创新。三是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地调研较少。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类设置栏目及时发布各领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系,提升信息公开和更新的及时性、有效性。是在做好文字解读信息发布的同时,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民族语言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拓展解读材料传播途径,扩大宣传效应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公开意识、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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