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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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1-179923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函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文      号
怒政办函〔2021〕51号
发文日期
2021-11-25 10:08:1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7号)精神,结合怒江实际,州人民政府制定《怒江州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要情况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4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主要措施

责任单位

一、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市场布局

畅通工作机制,优化贸易环境

加强与缅北地区政府和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营造良好的外贸发展和片马口岸发展环境,推动解决双边贸易领域突出问题,提升贸易便利化。

州外办牵头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怒江海关、州税务局配合

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国际市场

充分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企业利用线上展会、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推介、在线洽谈和线上签约等,建立市场营销网络优势。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社配合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对重点市场宣传推介力度,及时发布政策和市场信息。加强国别贸易投资法律政策研究。做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提升商事法律、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服务水平。

州商务局牵头州司法局、州外办配合

二、发挥比较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

结合“十四五”时期至2035年怒江州沿边开放和口岸发展实际,编制《怒江州口岸建设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怒江州“十四五”沿边开放发展规划》,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统筹推进对外开放和强边固防工作,着力提升对缅通道通关便利化、通行便捷化水平,构筑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贸易通道。扩大与缅甸的经贸往来。

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外办、怒江海关、州税务局配合

 

 

三、加强分类指导,优化经营主体

加强重点外贸企业培育

以市场为导向,在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等领域,重点扶持一批基础好、有前景的边贸企业,提高经贸合作水平。抓住国家支持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加快推动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

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配合

增强中小企业贸易竞争力

加大政策支持和培训力度,助力中小外贸企业成长。开展市场多元化行动,推进中小企业“抱团出海”。积极协调各类商业银行发挥跨境金融专业优势,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推进中缅金融服务合作,建设多元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开辟缅甸市场、拓展境外营销网络提供金融支持。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牵头怒江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怒江州中心行、州外办配合

 

提升协同发展水平

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探索组建企业进出口联盟,促进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供应链。支持龙头企业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引导企业与境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供需保障的互利合作。稳存量,促增量,充分发挥外资对外贸创新发展的带动作用。

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外办、州侨办、州侨联配合

主动服务企业

完善重点外贸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共同推动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州商务局牵头州外办、州侨办、州侨联、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配合

四、创新要素投入,优化商品结构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护和发展产业链供应链

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改造。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建设一批农产品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税务局配合

优化出口产品结构

推动电力、农产品等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特色发展水平,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

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外办配合

提高出口产品质量

加强生产源头质量监管,持续提升对外贸易质量。出口产品的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鼓励企业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认可的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

州市场监管局、怒江海关牵头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配合

优化进口结构

发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引导作用,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能源资源产品进口。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加强对外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增加国内紧缺和满足消费升级需求的农产品进口。扩大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和旅游进口。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牵头州科技局、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五、创新发展模式,优化贸易方式

做强一般贸易

扩大一般贸易规模,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加强研发、品牌培育、渠道建设,增强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生产和供给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建立品牌推广中心,鼓励形成区域性、行业性品牌。

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配合

发展其他贸易

加快推进片马边民互市场所建设进度,落实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政策,推进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发展边境地区电子商务。

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怒江海关配合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

优化市场流通环境,便利企业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降低出口产品内销成本。鼓励出口企业与国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接,多渠道搭建内销平台,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加强宣传推广和公共服务,推动内销规模化、品牌化。

州商务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怒江海关配合

六、推进国家外贸基地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研究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商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搭建研发、检测、营销、信息、物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

州商务局牵头

七、创新服务模式,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

利用展会抢抓订单,扩大成交

组织企业积极参加进博会、南博会(商洽会)、厦洽会、广交会等综合展会,利用展会扩大成交,拓展市场。

州商务局牵头州级各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创新服务渠道,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国际营销体系

鼓励企业以合作、自建等方式,完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开展仓储、展示、批发、销售、接单签约及售后服务。推进售后云服务模式和远端诊断、维修。重点推动农产品品牌企业建设国际营销服务网点。

州商务局牵头州外办配合

九、创新业态模式,培育外贸新动能

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

支持建设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软硬件建设。鼓励外贸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促进企业对企业(B2B)业务发展。

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怒江海关、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配合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

夯实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产业,进一步打造会展、中医药、康养、沿边现代物流产业以及信息产业等产业,促进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

州商务局牵头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

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积极推进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向数字服务和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支持企业不断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建设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

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配合

 

 

 

十、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保障体系

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简化通关作业流程,精简单证及证明材料。创新海关核查模式,推进“网上核查”改革。推广运用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

怒江海关牵头州商务局(州口岸办)配合

优化进出口管理和服务

加强口岸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持续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涉企收费。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持续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便利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

州商务局(州口岸办)牵头怒江海关、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配合

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创新发展。落实再贷款、再贴现等金融支持政策,加快贷款投放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投放,落实好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根据市场化原则适度降低保险费率。

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怒江银保监分局配合

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严格实施出口管制法,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审核,推动出口管制合规。健全预警和法律服务机制,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工作体系。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完善贸易调整援助制度,扩大覆盖面。

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怒江海关、州税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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