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怒江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怒办发〔2014〕6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李海彦、杨鹏飞、何志伟、祝正明、赵文张等5人“怒江州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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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怒江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怒办发〔2014〕6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李海彦、杨鹏飞、何志伟、祝正明、赵文张等5人“怒江州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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