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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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1-166639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6-25 14:56:27

一、背景情况

母婴安全是妇女儿童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国际上公认的基础健康指标,也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妇幼健康工作努力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在全力保障母婴安全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和服务资源整合,积极推进妇幼健康全程服务,加强儿童早期发展,创新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动妇幼健康事业进入新时代。

我州自2012年先后实施“妇幼健康计划”和“妇幼健康行动”项目以来,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得到了明显下降,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但是个别县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波动幅度较大,连续多年超出省级下达的控制指标。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亟需强化工作部署,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母婴安全。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通过实施怒江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行动,以期实现妇幼健康三大核心指标不升高、不反弹,到2022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45/10万以下的目标。

第二部分为工作措施。主要是提出了全面摸清孕产妇底数,提供生育全程服务,实施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定点助产救治,实行控制孕产妇死亡州、县两级现场评审制度,加强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救治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协同配合,落实行业责任;三是强化督察考核,狠抓工作落实。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此,方案体现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必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民政、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到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相关文件: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母婴安全保障工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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