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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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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139-2019-11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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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7-26 08:34:34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71401000


怒江州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怒江州工商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州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二)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三)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四)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调解、仲裁。(六)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七)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八)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供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增强凝聚力。(九)依法加强会产管理。(十)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思想建设,为“两个健康”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持久的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努力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州工商联处级以上领导全部参加省、州组织各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其中,全州15名干部分批次参加了全省工商联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学习。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商会”活动,先后到怒江州物资公司和怒江州大理商会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工商联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云南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主题教育,传递中央和省委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在全国工商联支持和帮助下举办小微企业经营者(怒江州)培训班,93位小微企业者接受培训,选派2名新生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到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三是不断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深入怒江州大理商会、怒江州川渝商会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调研,同时与怒江州物资公司党支部等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庆祝“七一”系列活动,在相互学习中推动非公党建工作。四是树立非公企业家良好形象。全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济人士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加强与怒江广播电视台的合作,专题采访报道多位企业家、通过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人羡慕企业家、人人尊重企业家、人人学习企业家氛围。

(二)发挥桥梁作用,有效促进“两个健康”发展。一是印发了《关于征集团体提案材料的通知》,州两会期间,提交提案议案9件。二是按时完成季度民营企业运行状况在线调查工作,大力推进民营企业调查点建设,建立以州级为中心辐射四县市调研网络构架,52个单位和企业确定为省工商联调研点并授工作牌,泸水市工商联和怒江晨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全国工商联和全省工商联通报表彰为“全国、全省工商联2018年度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企业”。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通过2次走访企业,收集问题,把8家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上报省工商联会员处。配合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怒江州光彩事业扶贫发展投资基金需求专题调研,走访调研37家企业,形成《关于怒江州光彩事业扶贫发展投资基金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上报省工商联和州委、州政府。组织完成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调研,形成《怒江州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等调研报告。三是完成“贷免扶补”20户目标任务,发放贷款195万元,带动就业55人。四是成立怒江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扎实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动员商会建立调解委员会,与州司法局联合开展怒江州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建立了以中共党员为主体、优秀律师组成的30人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一对一”法律服务。完成2017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37个政府职能部门评议结果已报州人民政府。

(三)提升各项服务,持续推动营商环境的改善。一是参与研究制定《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充实怒江州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的通知》《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法治环境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二是分别于4月27日和12月19日组织召开两次民营企业座谈会,研究解决我州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次会议后认真梳理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向州委上报了《关于全州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上企业反映的问题困难意见建议梳理情况的报告》,获州委书记纳云德同志重要批示,目前报告中涉及19个企业34个困难问题,已协调对接13个问题,正在对接18个问题,已解决3个问题。三是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参与推荐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会同人社局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监测。

(四)发挥独特优势,助力怒江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成功举办“中国光彩事业怒江行”活动。从活动的申报、筹备、举办各级工商联都积极参与,活动谋划到位、部署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活动十分成功、十分圆满,办出了特色、办出了水平、办出了成效。公益捐赠创历史新高。累计公益捐赠16808万元,现金捐赠11871万元,项目捐赠4937万元。招商引资成果丰硕。签约招商引资项目51个,协议投资额达302.1亿元,目前,招商引资方面开工项目10个、已完工2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47亿元。搭建了合作交流平台。来自全国各地53家企业参与消费扶贫、企业帮扶,与怒江本地小微企业、合作社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签订消费扶贫项目10个、企业帮扶项目12个,搭建了怒江与各地企业家沟通交流、合作共赢的桥梁,签约企业和社会各界共购买了价值1307.66万元的农特产品。建立了怒江州光彩事业扶贫发展投资基金。启动实施了珠海市对口怒江州“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珠海160家企业将通过支持村党组织建设、落实产业帮扶资金、积极开展“以购代捐”、促进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措施结对帮扶怒江州160个深度贫困村。二是“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要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动员11家商会和民营企业结对帮扶8个贫困村,组织9家企业参加“万企帮万村”农业产业扶贫论坛暨消费扶贫对接会,推介我州农业产业及优质特色农产品,建立5个“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示范点。截至2018年末,39家商会和民营企业与40个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832.8万元、公益扶贫资金422.36万元、技能帮扶资金43.41万元、安置就业资金1035万元,帮助3961名贫困人口加速脱贫。福贡群发民族服饰加工专业合作社、泸水春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泸水市天运农业有限公司、泸水银坡春灵种养开发基地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扶贫明星企业”;泸水市天运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军、兰坪百川民族文化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李青艳、贡山县汇泽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江润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余丽萍、怒江晨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聪胜等7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社会扶贫模范”。我州“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做法在新华网、云南省人民政务网等网站上宣传报道,得到省委领导的肯定。三是定点帮扶工作有成效。制定印发了《七联村委会2018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选派3人开展驻村工作,做到全员参与,通过开展好党的十九大、劳动力就业转移、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动员,班子到不通公路的村民小组东山小组调研,扎实开展“户户清、村村实”专项行动、注册为爱心人士等竭尽全力帮扶七联村脱贫,2018年,筹集资金14.1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9.2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4万元慰问困难群众和残疾人。

(五)着力加强基层商会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全面做好工商联改革和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统战部印发的《云南省工商联深化改革方案》,及时做了安排部署,对工商联所属商会进行摸底,掌握工商联所属商会基本情况,完成《怒江州工商联深化改革方案(讨论稿)》起草工作。二是组织四县(市)和商会参加云南省“五好”县级工商联评选,兰坪县工商联再次荣获云南省“五好”县级工商联,怒江州核桃产业协会荣获“四好”商会称号。三是组建成立怒江州浙江商会,指导完成商会换届选举工作,商会为怒江州光彩事业促进会捐赠20万元,用于怒江脱贫攻坚工作。截至12月底,全州共有会员1236个。其中,企业会员295 个,个人会员907个,团体会员34个。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不断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二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干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完善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制度,6位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轮值期间参与州工商联日常事务。四是通过直接参与“中国光彩事业怒江行”筹备工作,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干部能力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五是严格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政治生日、“5+1菜单式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激励工商联干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州工商联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数1辆。

第二部分怒江州工商联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怒江州工商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怒江州工商联决算总收入474.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工商联决算总支出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9万元,占总支出的64.1%;项目支出146.9万元,占总支出的35.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州工商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9万元。2017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46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9.44万元,增幅7.4%。增幅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也增加,所以经费增幅。2018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6%。2017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1.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州工商联中国光彩事业怒江行工作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6.9万元。2017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2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41.78万元,增幅96.5%。增幅的原因是由于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人员多的增加,所以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8.89%。本年度经费总支出408.8万元,上年度经费总支出247.48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61.32万元,增幅39.46%。增幅的原因是工作已开展完成,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也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已开支,所以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支出等;

2.项目支出14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4%。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工商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的97.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有结余。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7万元,增长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万元,增长5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开展中国光彩事业怒江行接待活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61.16%;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占38.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人员差旅费报销及平台租车费用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2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5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00人)。主要用于中国光彩事业怒江行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工商联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2万元。2017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30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1.28万元,减幅41.48%。减幅的原因是全年减少召开会议次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怒江州工商联部门资产总额1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79万元,固定资产4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37万元,全部是流动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比上年增加15.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11.63万元,原因是购买光彩事业怒江行办公室一批办公用品共计11.63元。便携式计算机3台,台式机7台,数码照相机1台,文件柜1组,复印机1台,打印机2台。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怒江州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7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7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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