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怒江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怒江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与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签订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怒江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 杰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张远索 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秘书长
和育功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田 广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文权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和政江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永铸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胡建忠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和颂平 州教育局局长
普利颜 州民族宗教委主任
杨 纹 州财政局局长
杨智泉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劲松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镒光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和金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汉峰 州农业局局长
吕 超 州林业局局长
杨文龙 州水务局局长
张皓天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秩权 州卫生计生委主任
杨勇强 州审计局局长
和春梅 州旅游发展委主任
余剑锋 州扶贫办党组书记
起 鹏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工程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和育功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怒江州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指导好各部门、各县市开展相关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安排事项的落实。
各县市参照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自行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