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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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139-2018-138693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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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政发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10-19 00:00:00

 怒江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怒政发〔201867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省驻怒江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性认识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经济新常态下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美丽中国等具有十分重要战略意义。2016年以来,我州先后制定印发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016118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怒政办发〔201711号)等系列文件,全力推进双创工作。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认识,全力抓好双创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总结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并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我州创新驱动发展工作。

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人才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中坚力量,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联合、人才引进等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各领域人才的培育,构建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培养一批产业人才、青年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以人才队伍的建设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三、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要在巩固和提升传统矿电产业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旅游文化、特色生态、生物医药大健康、生态食品与消费品制造四大重点产业及三张牌产业发展,加强对新兴产业的培育引导,推进多晶硅产业和绿色香料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新材料产业和绿色农业产业;推进特色小镇、怒江花谷建设,挖掘原住民族风情,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加快怒江新城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商贸服务业,以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开创全州创业创新发展新局面。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凡是规定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努力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突破口,深入推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大力改善营商环境,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

五、加强统筹协调

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加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跟踪落实和协调,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市之间政策贯彻落实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机制。要不断完善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统筹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的引导、杠杆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金融服务,进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创新创业。州级有关部门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1810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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